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三十條規定實施以來,安徽省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採取有力措施,狠抓貫徹落實,黨風政風進一步好轉。4月11日,省紀委再對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三十條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予以通報。它們分別是:
1.渦陽縣實驗中學組織教職工公款旅游(國內),渦陽縣紀委給予該校校長王欽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上交財政。
2.和縣烏江鎮工作人員長時間拖延辦理服務對象申請低保,馬鞍山市紀委給予對此負有領導責任的烏江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唐成鋼黨內警告處分。
3.濉溪縣五溝鎮衛生院院長牛耕挪用專項資金並組織人員公款旅游(國內),濉溪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和撤銷五溝鎮衛生院院長職務處分。
4.颍上縣蠶桑站站長、黨支部書記侯翔宇虛列支出套取單位資金和財政扶貧項目資金,颍上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其撤銷颍上縣蠶桑站黨支部書記、站長職務處分﹔違紀資金收繳縣財政。
5.淮南市謝家集區望峰崗鎮劉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傳照違規使用公車祭祖,謝家集區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典型問題,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三十條規定精神。對這些案件予以嚴肅查處,充分體現了我省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省委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堅決做到令行禁止。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為全面深化改革、建設美好安徽提供有力保障。(記者 唐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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