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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手中權力加大,哥們兒義氣和“好處費”讓他越陷越深。直到有一天——

貪官懺悔:升職“喜訊”把我從貪婪夢中叫醒

2014年04月08日09:01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升職“喜訊”把他從貪婪夢中叫醒

  懺悔人:郭紅安

  原任職務:河南省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京航辦事處農財辦主任

  觸犯罪名:挪用公款罪

  判決結果:2012年12月9日,郭紅安被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具有自首和立功情節)。

  犯罪事實:2009年至2011年,郭紅安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將單位公款共計1540萬元借給親朋好友用以資金周轉、注冊公司等,共從中獲利48萬元。新聞背景:這是郭紅安在被立案偵查期間寫下的悔過書。

  誘惑越來越大

  我出生在一個農村家庭,幼時家境不好,但作為家裡唯一的男孩,家人對我的疼愛和期望更多些。上初中時,我的學習成績在全校名列前茅。為了供我讀書,兩個姐姐早早就輟學在家務農。1992年,我不負眾望考上了大學。

  大學畢業后,我被分配到家鄉的政府部門工作。參加工作后,我為人勤懇、工作積極主動,很快得到了領導的認可與賞識。經過幾年歷練,我走上了鄉政府中層領導干部的崗位。

  2008年4月,我被任命為京航辦事處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農財辦)主任,主要負責辦事處下轄各村、組的財務管理,統籌安排上級部門下撥的征地款和附屬物款,並按照規定給群眾兌付等。隨著手裡的權力漸漸增大,隨之而來的誘惑也越來越多。然而,這時的我已經聽慣了別人的阿諛奉承,對各種飯局也來者不拒。但當時我還不知道,這正是走向深淵的開始。

  欲望讓我迷失2008年9月,農財辦收到了

  幾個個人存折,裡面存的是鄉裡幾個村的土地補償款,一共500余萬元。由於村民對補償標准有異議,這些補償款暫時無法兌付。當時的慣用做法是,將村資金存在村委會主任或村會計個人銀行賬戶上保管,於是,我就將這些錢全部存入了自己的個人銀行賬戶中。

  2009年6月,一個姓姚的朋友在飯局上提到想成立一個公司,但苦於沒有注冊資金,請我幫忙,並表示一定“酬謝”。礙於朋友的情面,我告訴他緩幾天讓我籌錢。隨后,我專門到工商部門打聽注冊公司的流程,需要多少資金等等。打聽清楚后,我便將賬戶中的50萬元存入姚姓朋友的公司驗資賬戶。他的公司注冊成功后,他就將50萬元還給了我,並給了我5000元當謝禮。

  短短一個月時間,我保管的資金沒有任何損失,而我自己也“賺”到了一筆錢,這讓我幾天都難以平靜。嘗到“不勞而獲”的甜頭后,雖然我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想到資金是自己保管的,隻要沒人問沒人查就不會暴露。這樣的僥幸心理和對金錢的欲望徹底讓我迷失了。

  之后,親朋好友提出的借錢要求我不再拒絕,我把公家的錢當成了自己的隨意使用。干建筑工程的朋友缺錢,我借給他40萬元;干建筑工程的親戚沒錢,我用公款定單60萬元質押貸款50萬元借給他;需要蓋倉庫的朋友,我借給他150萬元。面對著別人遞來的“好處費”,我已經完全放縱了自己。

  2010年,是開發區建設的黃金時期,上千萬元的資金都匯集到了我的賬戶中,這讓我更加忘乎所以。同年6月,鄭州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因為資金周轉緊張,托我的朋友找我借錢,我轉給這個食品公司310萬元。兩天后,這個公司便將款項還給了我。2011年4月,這個食品公司又因經營需要資金,我從“三資中心”賬戶和村賬戶轉給該公司1000萬元。幾天后,該公司將600萬元款項歸還。這兩次借錢也給我帶來了將近14萬元“好處費”。

  我選擇了自首

  直到2011年5月,一場人事變動才將我從瘋狂和貪婪的夢中叫醒。我升任辦事處主任助理,單位要求盡快將工作進行交接,可這樣的喜事在我聽起來卻如喪鐘一般。為了把“窟窿”先堵住,我催促朋友還款的同時,也不得不用自己的錢先代為歸還。為了掩蓋出借公款的行為,我將“三資中心”賬戶資金清零,將會計資料銷毀,僅將印章交給了繼任者。仍然抱有僥幸心理的我,此時還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

  2012年7月,我聽到單位同事議論“三資中心”的賬戶資金,我意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可能已經敗露,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的我躲了起來。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我惶惶不可終日。然而,我更放心不下的是父母,偏癱的母親和剛剛查出身患癌症的父親。

  冷靜下來后,我知道自己已無法逃避,我可以銷毀自己記錄的賬目,卻無法銷毀銀行留存的憑証。事已至此,我唯一的出路是投案自首,爭取得到寬大處理。懷著遺憾安頓好父親后,我到檢察機關投案自首。

  在看守所的高牆內,我追悔不已。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癱瘓在床的母親,該怎麼面對剛剛確診為肺癌正在醫院化療的父親,該怎麼面對出了車禍還不能行走也在醫院治療的妻子,該怎麼面對10歲的女兒和3歲的兒子。在他們最需要我的時候,我卻不能在他們身邊,所有的事情為什麼會來得那麼巧,也許是上天對我的懲罰吧。

  我觸犯了法律,放縱了自己,利用國家賦予我的權力來謀取個人利益。東窗事發后,我依舊心懷僥幸,以為可以躲得過法律的制裁。但良心的譴責和家人的勸說,讓我最終選擇回來承擔自己所做的一切。(孫亞永 朱昱 劉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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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王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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