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人大內司委組織的調研組日前到寶山區檢察院開展反貪情況專項調研,聽取全市檢察機關2009年至2013年審查起訴貪污賄賂案件情況。
此前,調研組已分別座談聽取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偵查、職務犯罪預防等方面的情況,就檢察機關開展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以及法律政策適用、依法規范辦案、反貪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方面聽取意見,實地查看辦案場所,共同研究對策措施。
據了解,2009年至2013年,本市檢察機關共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635件1958人,涉及副處級以上干部221人,其中局級干部16人,100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 197人,大要案分別佔 94.9%和11.3%。行賄50萬元以上的案件45人。圍繞征地動遷、社會保障、教育就業等民生領域,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106件129人,佔立案總數的三分之一。查辦司法領域貪污賄賂犯罪24件25人。五年來,向法院提起公訴1482件1691人,其中受賄772件800人,貪污383件513人,行賄115件131人。決定不起訴136人。目前,法院已作出判決1409人,全部為有罪判決。
本市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反映出的主要特點是,窩串案現象比較突出,在工程建設、政府採購、行政審批、專項資金補貼發放等一些權力集中的部門、崗位和資金密集的領域,以及動拆遷、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環衛等一些民生民利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多發。(記者 欒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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