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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孫太利:完善問責制度強化行政監管

2014年03月06日14:15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全國政協委員孫太利:完善問責制度強化行政監管

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大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審批項目,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但與此同時,一些地方政府監管部門還存在重審批、輕監管,甚至用審批代替監管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天津市委副主委孫太利認為,減少審批事項和強化監管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兩項重要任務,必須兩手同時抓、兩手都要硬。各級政府要提高對市場的監管能力,各級監察機關也要通過完善的行政問責制度,促進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能。

孫太利建議,建立健全政府監管部門績效考核機制。要細化考核事項,科學設置監管項目的考核指標,做到職責明確、權責統一、任務到人。綜合運用上級巡查、部門自查、媒體監督等多種方式,全面考核政府市場監管能力和工作質量。

孫太利認為,目前我國行政問責的相關規定存在不系統、不配套、立法層級低、標准不統一等問題。他建議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條例,統一行政問責事項,明確罰則。“對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失職、瀆職行為,做到有責必究、有責能究、有人去究。”

“行政問責追究不能局限於引咎辭職、撤職和免職等簡單方式,應區別監管部門和公務人員失職、瀆職的責任性質,分別予以處分。”孫太利說,“構成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孫太利同時建議,應完善被問責追究的公務員的救助機制和復出機制,給曾被行政問責追究的人員戴罪立功、改過自新的機會。重新任用問責官員程序要公開、透明。(記者 楊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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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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