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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某法院公款配發手機 回應稱為方便聯系群眾

2014年02月19日08:21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大連某法院公款配發手機

  日前,大連退休警察趙明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稱大連某基層法院“頂風腐敗”,花費公款為全院集體購置手機。

  2月18日,該法院有關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公款配發手機屬實,但其目的是為了工作需要,出發點是便於聯系群眾。

  退休警察:某基層法院發手機

  2月14日,大連退休警察趙明在網上發帖,舉報當地某基層法院“頂風腐敗”,違背中央有關規定,變相發福利,“不僅僅是有‘小金庫’的問題,還有私設的‘黑金庫’ ”。

  趙明反映,該法院用公款集體配發手機,“根據職務、級別不同,所分得的手機檔次不一”。其中,1200元價格的手機出2200元購置,2200元的手機以3800元購置,至於副院長以上級別,手機價格在4000元以上。據他估計,此舉需要花費公款40萬元。

  此外,他還在網帖中稱,該法院不顧國家的休假制度和嚴禁公款消費的嚴厲規定,不顧司法工作的緊張狀態和嚴峻形勢,組織全院法官和干警到外地名勝景區“公款旅游”,“幾十萬、上百萬元人民幣的‘黑金’揮霍殆盡”。

  此前,趙明還在網上發帖,公開征集全市人民對該法院工作的意見,擬形成調查報告,向有關黨政部門和人大、政協機關匯報。他在文中表示,該法院“一些法官,多年來公權私用、法權亂用、無法少德、有權寡威、評價低下、反響強烈”,尤其執行部門“種種惡行劣跡觸驚心,不勝枚舉,已是民怨沸騰,積重難返”。

  趙明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公款消費,但該法院卻置若罔聞,“不可謂不特立獨行”。他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語氣堅決:願對自己所發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惡意誹謗,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法院:配手機為了方便聯系群眾

  2月18日,記者到趙明發帖舉報的法院去核實情況。有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去年確有集體配發手機之舉,但事出有因,其初衷是為了方便工作。

  據悉,近兩年來,該法院有7名法官案發落馬,其中5人涉及執行案件。趙明在網文中說,這只是“冰山一角”,背后還有更多 “借著司法公權大搞權力尋租,把司法當私法、家法來經營”的黑幕。

  在趙明的表述裡,多名法官落馬,是他們“心太黑,手太長”,傷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感情﹔而在院方的表述裡,近兩年發生的法官落馬事件,也客觀上影響了法院整體的工作情緒。為了調動全院同事的工作積極性,院方採取了積極的措施——集體配發手機。

  法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全院工作任務繁重,每年有上萬件案件,而工作人員不到兩百人。許多法官干警經常加班,超負荷工作,幾乎沒有個人時間,但群眾又經常反映聯系不上法官。

  他解釋,群眾反映聯系不上法官的現象,與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有關,許多法官經常出庭或外出辦案,群眾打他們辦公室電話沒有人接,這也算正常,而他們在上班之外要有個人的生活和休息時間,遇到陌生來電,拒接也屬正常。

  該法院一位領導告訴記者,法官干警的工資收入並不高,電話費卻常常超支,有時候回復群眾來電,當事人會用很長的時間反復講案情,電話一打就是半天,苦不堪言。當然,法院人員無論如何,都應該積極密切聯系群眾,而不能置群眾呼聲於不顧。

  為了解決群眾聯系法官不暢的問題,法院決定實行電話公開制度,為全體工作人員配發統一的手機和工作公號,要求24小時開機,如果有群眾來電當時有事不便接聽,事后也要及時回撥。

  記者在該法院一樓大廳門口接待處看到,法院全體法官干警的辦公電話和手機號碼已統一制表,並在牆上公開,每人的手機號碼都屬中國電信181某號段。

  該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一舉措推出之后,方便了群眾聯系,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他還表示,這些手機像電腦一樣,所有權歸法院,登記備案,工作人員隻有使用權,如果離職必須歸還。此外,這些手機是在當地電信公司“話費換手機”得來的,基層工作人員用的是89元的合約套餐,而中層干部合約套餐標准是129元。

  該負責人還表示,該法院配發手機是工作經費正常支出,並且事先向有關部門請示過,但他對此項總體開支情況未予透露,並婉拒了記者查看電信公司發票的要求。

  法院:組織去外地不是旅游是學習

  記者了解到,該法院中層干部配發的手機屬於中檔的三星智能手機,市場單價兩千多元,副院長以上級別配發的手機是2013年上市的價位在4000元以上的三星一款手機。遼寧電信公司合約套餐項目,都要求一次性預付一定額度的費用,預付額度越高的套餐,所送的手機檔次越高,該法院基層工作人員辦理的套餐額度不足百元,配發的手機檔次自然較低。

  日前,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司法局用公款買手機當福利的消息,也是最早由網友發帖報料,后來得到紀委部門証實。媒體近日報道,寶安區司法局違反了政府採購的相關規定,並在具體操作上存在“執行走樣”等問題。大連某法院的公款購機行為雖然聲稱是正常的“工作經費”,但由於因職務級別不同而手機檔次不同,在法院內部也嘖有煩言。

  該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趙明在網上發帖,引發一定的社會關注,全院上下也受到影響,有些人員的工作情緒受到波及。他抱怨,這個旨在聯系群眾,旨在推進法院工作的舉措,不應該遭到社會上有些人的誤解和批評,人們應該看到廣大法官干警兢兢業業的一面。

  在趙明看來,該法院廣大法官的主流還是值得肯定的,但個別人員已經嚴重地敗壞了法院的形象。尤其是在執行案件中,一些工作人員以“積極進取的貪腐精神”,堅持“執行一個案件,謀一次私,發一回財”,當事人“不上貢,不辦事”,這促使他萌生了舉報念頭。

  據該法院一位領導介紹,為依法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執行難”問題,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經院黨組研究決定,2014年,要在全院扎實深入地開展“執行年”專項活動,准備執結一批執行難案,打出執行聲威。他介紹,目前,該院執行部門工作人員已經“大換血”,許多業務能力較強的青年骨干被充實到執行部門。

  至於趙明曝料反映的公費旅游問題,院方有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去年確實分三批組織去過外地,但不是旅游,而是學習。本來這一“學習”應在大連黨校完成,但由於大連黨校和外地學校有“聯合辦學”的合作關系,為了讓學員開闊眼界,特組織該法院的學員到廣西、江蘇和北京“學習”。至於“學習”經費的開支情況,該法院未作解釋。(宋廣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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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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