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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去年160人違反八項規定被處理

2014年02月12日09:33   來源:長江日報

原標題:武漢去年160人違反八項規定被處理

全市治庸問責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會議昨日通報:去年,我市共查處問責案件648件,問責918人,其中局級干部12人、處級干部123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被作為問責重點,160人因公車私用、公款旅游、接待費超標等行為被問責。

“庸懶散”案件佔問責總數三成

去年,全市各區、市直各部門治庸問責投訴受理辦理機構共受理來信、來訪、來電、網絡等各類投訴34223件。在認真解決和回應群眾訴求的同時,我市堅持深入調查、嚴肅問責,被問責的648件案件、918人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9人,給予組織處理846人,移送司法機關12人。

據介紹,648件案件中,涉及“庸懶散”問題195件,佔問責總數的30%﹔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453件,佔70%。

分析查處的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庸懶散”、損害經濟發展環境和群眾利益、違法建設等問題仍是易發多發領域。其中:“庸懶散”問責225人,佔24.51%,主要表現在上班遲到早退、玩游戲、炒股、外出打麻將、擅自脫崗、不遵守工作紀律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責160人,佔17.43%,主要表現在公車私用、公款旅游、接待費超標等﹔損害群眾利益問責125人,佔13.62%,主要表現為服務態度不好、作風簡單粗暴、群眾辦事“往返跑”等﹔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問責79人,佔8.61%,主要表現為巡查不力、查控不力、拆除不力,導致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私房違建等問題屢禁不止﹔嚴重損害發展環境問責71人,佔7.73%,主要表現為擅自增設審批前置條件,違反規定以“手續費”、“服務費”、“勞務費”、“代辦費”等各種名義,收取保險返還費用等﹔其他情況問責258人,佔28.1%。

20件案件“二次辦理” 問責60人

我市治庸問責動真格,不僅“庸懶散”干部被問責,對治庸問責案件調查處理不力者同樣要被問責。昨悉,去年,市治庸問責辦針對各單位各部門調查處理治庸問責案件力度不夠的20件案件,啟動了“二次辦理”的再監督程序,共有60人因問責不力被問責。

市治庸問責辦收集到的各方投訴,大部分都分解到各相關責任單位,責令其進行調查處理。責任單位調查處理治庸問責案件的過程中,如存在阻攔和壓制投訴、不進行調查處理、避重就輕、隱瞞事實、處理畸輕等10種情形,市治庸問責辦就啟動“二次辦理”程序,由上級機關直接調查或責令重新調查,並嚴格追究相應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責任。

去年全年,市治庸問責辦共“二次辦理”20件案件,問責60人。其中處級干部15人、基層負責人10人、紀檢監察干部5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人,給予組織處理46人。

審議>>>

“候補”問題同步整改

凡是問題都要一一整改,我市治庸問責堅持問題導向再強化:今年,除了在新聞發布台上作出公開整改承諾、在電視問政台上接受“考問”的“十個突出問題”,還將有一批“候補”問題在台下同步整改,整改不力的納入明年“十個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內容。

去年12月起,市治庸問責辦通過市人大、政協、市長專線、媒體、行政投訴中心等9種渠道,廣泛收集到社會各方意見12萬余條,主要涉及民生熱點、城市建設和管理、作風建設、優化投資發展環境等4大類問題。

經過梳理群眾呼聲,昨日召開的全市治庸問責優化發展環境領導小組會議審議了今年擬公開承諾整改的“十個突出問題”。同時還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為“候補”清單提交會議審議。

會議確定,未列入公開承諾整改“十個突出問題”的,同樣要逐一確定問題整改責任單位,以同樣積極的態度進行限期整改,年底就整改工作效果向市委、市政府作專題報告。如整改效果不顯著或工作不力,該問題將納入下一年度公開承諾的“十個突出問題”。(記者 李曉萌)

觀點>>>

武漢科技大學副校長顧杰:

治庸問責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以“整治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為目標的治庸問責,本身就代表著武漢這座城市解放思想與改革創新。

從2011年到現在3年多來,治庸問責問出了很多問題。隨著問責力度的加大,我們面對的或許將是越來越多的體制層面的問題。比如重復管理、多頭管理背后,可能有亂作為與不作為,也可能是因為體制的制約。

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已成為關鍵詞。改革的總目標是要構建現代化的治理體系,提高管理者治理能力,制度建設是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改革內在包含著對領導者自身素質的內容。如果黨員干部責任與能力不到位,改革就無法推動。通過治庸問責,實現“庸者下能者上”,是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種保障。

治庸問責與深化改革總目標是吻合的。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實現居民幸福,城市美好﹔治庸問責通過發現和解決問題,保障人民群眾利益。

治庸問責與深化改革有著內在的聯系。治庸問責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同時在改革中找到治庸問責的方向和目標,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記者 王興華)

17.43%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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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庸懶散﹄7.73%查處違法建設違反八項規定損害群眾利益8.61%2013年被問責人員分布13.62%損害發展環境 分析查處的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庸懶散”、損害經濟發展環境和群眾利益、違法建設等問題仍是易發多發領域其他情況13.62%17.43%

分析查處的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庸懶散”、損害經濟發展環境和群眾利益、違法建設等問題仍是易發多發領域

損害群眾利益

問責125人

(佔13.62%)

主要表現為服務態度不好、作風簡單粗暴、群眾辦事“往返跑”等

13.62%

2013年被問責人員分布

制圖/方磊

其他情況

違反八項規定

17.43%

違反中央

“八項規定”問責160人

(佔17.43%)

主要表現在公車私用、公款旅游、接待費超標等

其他情況

問責258人

(佔28.1%)

查處違法建設

控制和查處

違法建設

問責79人

(佔8.61%)

主要表現為巡查不力、查控不力、拆除不力,導致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私房違建等問題屢禁不止

8.61%

嚴重損害

發展環境

問責71人

(佔7.73%)

主要表現為擅自增設審批前置條件,違反規定以“手續費”、“服務費”、“勞務費”、“代辦費”等各種名義,收取保險返還費用等

損害發展環境

7.73%

﹃庸懶散﹄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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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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