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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2014年01月23日15:27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成都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記者1月22日從成都市紀委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和成都市委市政府實施辦法,堅決糾正“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近日成都市紀委監察局通報了近期全市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5起典型案例。

成都市紀委監察局在通報中指出,中央八項規定頒布實施以來,全市干部隊伍作風持續好轉,但仍有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對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令五申的要求置若罔聞、頂風違紀,必須堅決查處。

目前,成都已明確專門機構和具體負責的領導,進一步抓好本單位、本系統、本行業的作風建設。同時,已啟動重大節日期間廉政短信提醒制度,探索建立“八小時”以外的家庭提醒、社會防范機制等。(記者 陳碧紅)

延伸閱讀

5起典型案例

公車私用

◎市政府火車站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巡視員蘇德國公車私用案

2013年9月19日,蘇德國未經組織同意,私自駕駛市政府火車站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公車回射洪縣老家,當日下午發生車輛碰撞護欄的交通事故,車輛大梁、車門等嚴重損壞。事故造成的損失和相關費用,已由蘇德國個人承擔。

2013年12月19日,經成都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蘇德國行政記大過處分。

◎新津縣農發局工作人員岑樞公車私用案

2013年10月4日10時30分許,新津縣農發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岑樞未經單位領導同意,私自駕駛單位公車外出辦私事。當日11時30分許,新津縣紀委監察局作風檢查組在檢查各單位國慶期間公車管理使用情況時,發現其公車私用的違紀問題。

2013年11月4日,經新津縣農發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岑樞行政警告處分。

違規安排公款旅游

◎市城鄉商貿物流發展投資 (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游光甫違規安排公款旅游案

2013年4月,游光甫在研究商物投集團組團赴阿聯酋、新加坡公務考察過程中,違反中央和省、市有關因公出國(境)的規定,安排與公務考察事項無關人員出訪,並擅自決定突破團組人員限額、同意增加的2人持普通護照隨團出訪。在確定團組人員及帶隊領導后,游光甫對考察活動相關事項沒有嚴格審核,致使該集團2013年5月的公務考察活動,出現違規通過中介機構出具公務考察邀請函,擅自變更出訪路線、增加考察城市,違規報銷考察費用及考察期間到新加坡、迪拜、沙迦的旅游景點進行觀光游覽等問題。

經市紀委常委會2013年12月19日研究決定,給予游光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市國資委黨委2013年11月28日研究決定,給予商物投集團副總經理周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商物投集團財務總監馮克審黨內警告處分﹔經商物投集團黨委2014年1月13日研究決定,給予下屬公司成都西部呈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林雲黨內警告處分,對副總經理張海濤誡勉談話。違規報銷的費用共34935元由個人承擔。

收受禮金

◎青白江區房產管理局副局長杜踐民收受禮金案

2011年春節,杜踐民接受其主管的青白江區房產管理局監察執法大隊副隊長兼白蟻防治所所長魯威(2013年12月9日因貪污受賄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以“給小孩購物”名義送的千盛百貨購物卡一張,面值2000元﹔2012年、2013年春節,杜踐民先后兩次接受魯威以“給小孩壓歲錢”名義送的現金每次2000元,共計4000元人民幣。魯威案發后,杜踐民主動上交了以上購物卡和現金。

2013年12月19日,經青白江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杜踐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收受禮品

◎郫縣教育局學前教育中心副主任張玉強收受禮品案

在2012年、2013年元旦、中秋期間,張玉強收受所管理指導的部分幼兒園的購物卡、月餅等禮品共計價值約1400元,全部被個人耗用。

2013年11月4日,經郫縣紀委研究,給予張玉強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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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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