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前一段時間給縣上四大班子發去了有關公車整改紀律檢查建議書,這在我們基層紀委的工作實踐中還是比較少見的。”甘肅省隴南市徽縣紀委副書記張鴻儒說。
2013年是張鴻儒在紀委系統工作20多年來最忙碌的一年。這一年,張鴻儒領導的徽縣紀委對縣鄉落實“八項規定”情況進行了嚴格督察,抓了不少“典型”:2013年上半年,7名鄉鎮干部在上班期間打牌喝酒,被紀委督察組抓了個“現行”,並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其中1名科級干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下半年,經群眾舉報后查實,縣直機關一名科級干部將公車借給親戚使用1年,期間一直報銷車輛運行的費用。車輛追回后,這名干部被追繳相關費用,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張鴻儒說:“‘八項規定’出台后,中央連續出台了改進干部工作作風的相關文件,一個文件隻說一個事,文件拿上就能對照著辦。這讓我們基層紀委的底氣更足了。”
“最難的是沒有標准。”兩當縣紀委書記劉小研說,“以公務接待為例,以前是有原則沒標准,操作起來容易流於形式。‘八項規定’出台后,縣紀委的工作比以前好干了。”
記者在甘肅省多個縣區採訪時發現,針對“八項規定”等政策的執行,一些市縣針對當地實際出台了相應的“地方標准”。
劉小研說,公務接待方面,以前許多地方的接待口號是“熱情、大方、節儉、突出地方特色”,但往往“熱情掩蓋了節儉,大方變成了浪費”。“八項規定”實施后,不上煙酒逐漸成為慣例,干部下鄉開始吃“碰飯”。每餐的標准是“一碗面條加兩三個小菜”,成本一般不超過10塊錢。
在紅白喜事方面,隴南各地的“地方標准”中都有這樣的規定:宴請人數不得超過20桌,人情往來禮金不得超過200元,用車不得超過8輛。婚嫁須在前7日、喪事須在事后10天內填寫報告表,向紀委進行報告。
2013年底,徽縣紀委還將中央、省、市相關規定和本縣對接,出台了“十不准”意見。其中規定在元旦和春節期間,禁止單位之間、領導干部之間互拜節禮。
“我感覺,‘八項規定’實施后,基層干部隊伍作風明顯好轉。”張鴻儒說,以前公車私用的情況非常普遍,許多領導周末會把車開回家私用。實行了節假日公車封存制度后,一到周末,縣委大院裡停滿了車。
他介紹,以前部分縣級領導的辦公面積嚴重超標,有的達到二三十平方米以上。整改后,一些普通干部搬進去和領導一起辦公,一間辦公室4-5個人使用﹔去年年底,徽縣召開“兩會”時一改往年慣例,對於家住縣城的干部,一律不安排賓館住宿,大大節省了會議住宿經費……
在張鴻儒和劉小研的辦公室裡,記者發現了一個共同的現象:盡管元旦剛過、春節將至,但在他們的辦公桌上並沒有往年隨處可見的賀卡。這些普通的細節,讓人們看到了“八項規定”在基層的生命力。(新華網蘭州1月14日電 記者侯麗軍 屠國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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