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姜 潔
2014年01月08日08:0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日前,福建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談話提醒機制的意見》,重點圍繞信訪、巡視、審計、辦案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拉袖子”。這是2013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轉變辦案理念和方式的一個縮影。一年來,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央紀委的部署,積極轉變辦案方式,進一步加強辦案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推動辦案工作不斷深入,取得了明顯成效。
抓早抓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
“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2013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中央紀委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提出的科學論斷,對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堅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結。對問題早發現、早處置,防止小錯成大錯,已成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轉變辦案方式的核心內容。
——集中力量加大初核等辦案工作力度,減少暫存、留存類線索,努力形成有反映就與當事人見面、把問題盡快搞清楚的機制,實現廉潔自律的經常化、常態化。
——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充分運用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等方式,早打招呼早提醒,落實抓早抓小的要求。
——進一步嚴格辦案時限要求,對涉嫌違法犯罪的黨員領導干部,著力查清主要違紀事實,在規定時限內按程序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提高辦案效率。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在法治框架下查處腐敗,使反腐敗斗爭走向規范化、制度化,是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的根本方向。為使辦案工作沿著法治軌道推進,充分體現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精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加強查辦案件法規制度建設,結合實踐和新的情況修訂、補充和完善制度,規范辦案中的裁量權。
——對問題線索處置,中央紀委研究制定了擬立案、初核、暫存、留存和了結五類處置方式和標准,完善和細化側面了解、初核、立案、採取黨內審查措施、涉案款物管理等各項制度。
——對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央紀委監察部進行了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由中央紀委制定或者牽頭制定的包括辦案工作在內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經過逐個文件逐項條款的清理,決定廢止37個、失效28個,制定出台《關於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等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增設辦案機構,形成辦案合力
優化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加強職能部門間協同辦案是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在辦案工作中的具體體現,也是當前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的客觀需要。
——著眼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整合優化內設機構。中央紀委監察部率先行動,增加了2個紀檢監察室。截至2013年10月底,有17個省(區、市)紀委參照中央紀委做法,新設立1至2個紀檢監察室。這有力地加強了辦案工作力量,為進一步加大懲治力度提供了組織保障。
——加強組織協調。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對辦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地方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
——增強協同辦案能力。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健全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審計機關等在信息溝通、線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機制,提高組織協調的效率和效果。
加強監督管理,提高辦案質量
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是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2013年,中央紀委對反映中管干部問題線索進行了全面清理,初步建立了規范管理的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對部分省區市辦案安全工作專項檢查,嚴肅追究並通報發生辦案安全事故相關人員的責任特別是領導責任,促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進一步樹立“沒有安全就沒有辦案,違反審查紀律就是違反政治紀律”的底線思維,自覺堅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執行和落實各項辦案安全制度和規定。
——切實加強和規范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對問題線索的全面清理和規范處置,強化問題線索管理的保密工作,堅決防止跑風漏氣和失泄密問題的發生。
——嚴把制度程序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訪、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執行和管理等各項制度和程序性規定,切實使辦案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嚴把監督管理關。切實加強對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嚴格工作程序和業務流程,切實加強對辦案工作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和經常性檢查。
——嚴把審查紀律關。強化對辦案人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堅決制止,對不適合在辦案崗位工作的人員堅決調離,對違紀違法辦案人員堅決查處。
《 人民日報 》( 2014年01月08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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