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受280萬元賄賂為他人牟利,江西省吉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科原科長楊秋海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3年案發,楊秋海利用職務便利,幫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申報節能補貼項目,楊某因此非法獲利3100余萬元。楊秋海共接受賄賂24筆,受賄總金額達280萬元。受賄款中除一部分返借給楊某吃利息外,其余分別投資到楊某的三個公司裡獲利。(記者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詹鎮南 傅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