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2月13日電 (閆妍)據廈門市紀委監察局網站消息,近日,福建省廈門市紀委通報一批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
案件一:廈門市湖裡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原局長楊軍峰(正處級)在擔任廈門市湖裡區金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五通-金林片區征地拆遷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及高林片區舊村改造“一線指揮小組”成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數額較大。楊軍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他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案件二:廈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七科原科長、高級工程師何伯奇在擔任市質監站市政質監科副科長、工程監督八科副科長、工程監督七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數額較大。2013年10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何伯奇有期徒刑9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何伯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案件三:廈門市同安區旅游局原局長李文昌(正處級),在擔任廈門市同安區林業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數額較大。2013年11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文昌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李文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案件四:廈門市海投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廈門新陽紙業有限公司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葉中明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數額較大。2013年6月,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葉中明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葉中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