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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專用車竟敢送孩子上幼兒園》后續:當事人姜宇飛被辭退

2013年12月12日13:59   來源:山西日報

12月10日,本報對壺關縣龍泉鎮政府工作人員頂風違紀、用護林防火車送孩子上幼兒園一事進行曝光以后,壺關縣紀委和龍泉鎮黨委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由縣紀委和龍泉鎮黨委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經核查,2013年12月1日,龍泉鎮政府臨時工、護林防火司機姜宇飛,開著護林防火專用車(車牌號為晉DSF032),在上班時間到幼兒園送孩子的情況屬實。

姜宇飛用護林防火車送孩子上幼兒園,嚴重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為嚴肅紀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12月10日中午,龍泉鎮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和機關干部警示教育大會,對當事人、臨時司機姜宇飛予以辭退﹔對分管領導蓋紅祥進行了誡勉談話﹔並舉一反三,重申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加強作風建設的相關規定,對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進行了再動員、再安排、再部署,決定利用一周時間集中開展一次工作作風大整頓。同時,真誠歡迎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對全鎮工作進行監督。(記者 高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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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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