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寶林
省紀委今天發出《關於對元旦春節期間落實作風紀律規定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決定從12月20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對落實中央和省委作風紀律規定情況開展持續兩個月的監督檢查,要求堅決剎住元旦春節期間公款消費、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對貫徹落實中央《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落實中央《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以及省紀委有關要求的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特別是要重點監督檢查公款購買贈送年貨節禮、違規用公款接待吃喝和奢侈浪費、違規使用公車、公款休閑娛樂和旅游、違規發放獎金和津補貼、違規舉辦晚會演出活動、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等7類問題。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專題研究部署,制定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提出明確工作要求,組織專門力量,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帶頭狠剎“四風”,做出表率,以優良黨風政風帶動民風社風。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進一步明確定位、突出主業,認真履行執紀、問責、把關職責,繼續通過設立舉報電話、開通網絡舉報、受理來信來訪、開展明察暗訪、進行重點抽查等形式,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責任,及時通報曝光。對頂風違紀的,一經調查核實,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停職免職,再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違紀線索,及時報告上級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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