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2月9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旨在規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規定》指出,各級黨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內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規定》要求,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實際情況,按照當地會議用餐標准制定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工作餐開支標准,並定期進行調整。接待住宿應當按照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接待對象在當地的差旅住宿費標准。接待開支標准應當報上一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