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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談公車使用:辦公事僅佔1/3 領導親屬常私用 

2013年12月09日08:49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劍指車改核心

改革的手術刀揮起,這一次的目標是公務用車。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簡稱《條例》),《條例》中提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從1994年中辦、國辦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公車改革探索已近20年。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先后有14個省份的部分縣市進行過公車改革試點。此次《條例》明令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被解讀為是對公車腐敗“宣戰”的新信號。新政能否推動車改切實向前邁進,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

“膠著”的公車改革

“沒想到會是《條例》形式,力度很大,相當難得。”一直呼吁公車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這樣認為。

《條例》印發之后,一項最新的調查顯示,88.4%的受訪者支持“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而不支持者為零。

按照規定,省部級以上的官員才配有專車,其他都被稱為一般公務用車,一般公務用車約佔到公車總量的90%。對此,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說:“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是一個進步,能極大改善現階段公車改革的膠著狀態。”

“膠著”、“停滯”曾是公車改革的標簽。35年前,在葉青的印象中,“一個縣城最多不過5輛公務用車,縣委書記、縣長、公安局長等人可以使用,車少就不存在濫用。” 但是,隨著地方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的增加,涉及公車泛濫的各種問題開始顯現。

“當公務用車不按相關制度配備,這就亂套了。”葉青說,“名義上說是機關單位用車,但領導往往優先使用。”於是,公車使用“1/3問題”出現:辦公事佔1/3,領導干部及親屬私用佔1/3,司機私用佔1/3。

為解決這些問題,青海、雲南、新疆等地的部分縣市先后推出公車貼標、GPS監控等措施接受群眾監督,嘗試將“車輪上的腐敗”關進“籠子”,但效果卻並不明顯。以北京為例,2000年就曾進行車改試點,但長達10多年的時間,卻陷入原地踏步的尷尬境地。

即便被外界認為改革最為徹底的杭州,此前本報也報道,“現在疲態已開始顯現,改革壓力增大,遭遇部分領導的抵觸。”杭州市發改委體改處副處長馬建華近日表態稱,“雖然全國來杭考察學習車改的一撥接著一撥,但跟進者寥寥無幾。”

“公車改革近20年,至今成效甚微,主要原因就是公車改革的方案都是由坐公車的人制定,肯定會傾斜於自身利益。在執行過程中,也常常遭遇變形,最后演變成新的利益輸送。”竹立家並不諱言。

新政如何“落地”

“明年將是車改的關鍵年。”對於公車改革方案的具體落實日程,葉青預計明年將在中央機關推廣開來,至於省市級政府,還將經歷一個過程。

“車改的關鍵是決心,《條例》就是定心丸。”對於車改“新政”,葉青抱著樂觀心態。

只是,公車改革總體方案雖塵埃落定,但政策“落地”卻需等待,效果是否會打折扣也成了人們的心頭疑問。

公車改革最為敏感的是車補。公眾擔心的問題是,怎樣的車補是合理范圍內的,會不會存在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早前,遼寧省遼陽市弓長嶺區的車改,區委書記和區長每年領取8萬元的車改補貼,被冠以“天價車補”,由此遭到詬病。以備受關注的溫州車改為例,其公車拍賣之后,車補每人每月最高可達3100元,最低有300元,且不包括遠程租車費用。有媒體算了一筆賬,以溫州發改委為例測算:車改前,公車費用為133萬元﹔車改后,發放的車貼總額為162萬元,這意味著車改后將比車改前每年多支出近30萬元。

一位基層干部道出實質:“車改補貼涉及一些干部的‘既得利益’,標准很難確定,如處級補貼每月3000元左右,有的干部還嫌少,而群眾認為補多了。”

“《條例》規定是‘適度’車補,就意味著不會很高,這是干部和群眾意見的平衡點。”葉青強調,車補一定是“公務交通”,必須限定在工作日、8小時以內。已成共識的是,車補不能“一刀切”,要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交通成本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不過,如何細化政策卻還有待觀察。

葉青承認“現實阻力”,“車改革必須與現實的阻力適當妥協,否則,短期內的阻力太大,什麼都推行不了。”但他也認為,“中央‘八項規定’已經收到成效,對公車改革以身試法者肯定是會吃虧的。”(陳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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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妍、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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