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省紀委對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的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這6起典型問題及查處結果分別是:
荊門市沙洋縣衛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帶領該縣有關人員前往成都培訓,改變培訓計劃公款旅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外出旅游的費用由參加旅游的個人承擔。
咸寧市通城縣工商局沙堆工商所所長大操大辦升學宴,被免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妻通城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戶政管理中隊隊長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襄陽市襄州區張家集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人工作日午餐飲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職。其他參與人員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黃石市西塞山區司法局副局長工作日午餐飲酒,被免職。
宜昌市興山縣森林公安局昭君派出所警察公車私用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
恩施州巴東縣公安局民警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承擔違規使用警車的費用。(記者楊宏斌、通訊員金頌、趙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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