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標購車
2、公款旅游
3、推諉扯皮
4、收費辦班
5、公車私用
6、接受宴請
11月19日,臨沂市紀委對集中查處的6起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涉及6個縣區。
郯城縣第一人民醫院未經審批備案,購置超標轎車一輛,並懸挂公安地方車牌照。在購置辦公家具過程中,未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實施公開招標、集中採購。該院院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平邑縣婦幼保健院用公款組織職工到景區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用公款購買禮品、以過節等名義給職工發放過節費和物品福利。該院院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臨沭縣一名群眾在辦理採伐証過程中,縣沭河水利工程管理處分管副主任和縣林業局分管副局長服務意識淡薄、推諉扯皮,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
蒙陰縣第一實驗小學兩名教師違規在校外有償舉辦輔導班,受到全縣通報批評,並解散輔導班,退還全部費用,兩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蘭山區半程鎮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所所長違規使用勞保所公用車輛接送學生,勞保所所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補交當天違規使用車輛的費用。
蒼山縣蘭陵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利用個人職務影響,為他人辦理戶口手續並接受宴請,違規收受他人錢財。該名工作人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還全部費用。
此前,臨沂市紀委已經3次通報共計1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記者 王洪濤 實習生 王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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