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1月18日電 (李源)今天上午,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做客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反腐倡廉在線訪談”欄目,以“解讀三中全會《決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新規”為主題,與廣大網友在線交流。>>>點擊進入直播頁面
談及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馬懷德介紹,個人事項的報告制度1995年就有了相關規定,當時要求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申報財產收入,2005年又擴展到所有領導干部,叫黨員領導干部的個人事項的報告制度。2010年再次對該規定做了新修正,即領導干部個人事項的報告制度。這項制度對於源頭反腐具體非常重要的意義,也是世界上很多國家比較普遍的做法。但是僅有報告制度沒有核查、沒有復核、沒有公開可能還是不完整的。所以從上個世紀以來,大概有27個地方縣市黨委,實行了領導干部個人公開制度,也就是不僅要向組織部門、人事部門報告相關重大事項,同時要向社會公開。
馬懷德說,報告事項包括很多內容,包括財產收入、配偶子女的從業情況,還有其他的需要報告的事項。這些報告實際上是有效的反腐倡廉措施,但是由於沒有公開或者不能公開,很多公眾不了解,就起不到公眾對官員對領導干部的有效監督作用。這次全會《決定》明確提出推行領導干部、特別是新任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公開制度試點,意味著凡是新任命的領導干部個人事項,特別是個人報告的有關事項,有義務向公眾公開。這既是用人方面的有效監督和約束,也是對本人未來履職過程中的監督。因此,領導干部財產申報制度以及公開制度,是讓人民監督權力和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具體例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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