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9月通報6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后,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日前再次通報7起典型問題。
此次通報的典型問題是:
通遼市奈曼旗公安局副局長李樹海違規操辦女兒婚禮,收受禮金12萬余元。奈曼旗紀委給予李樹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旗委常委會提名旗人民政府免去其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包頭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強等8名干部違反北梁棚戶區改造工作紀律,無故缺席重要會議或無故遲到,由市商務局科長龍文軍代簽到。包頭市委和市人大常委會分別免去王強黨內和行政職務,對代人簽到、無故缺席會議、無故遲到的8名同志進行通報批評,對其中后備干部人員取消后備干部資格。
興安盟扎賚特旗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巴圖違反規定私駕公車,並發生交通事故。興安盟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李巴圖黨內警告處分。
通遼市奈曼旗統計局副局長邱會酒后因文件簽發時間問題與單位職工發生爭吵,后又與前來制止的單位領導爭吵厮打。奈曼旗紀委給予邱會黨內警告處分。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未經審批擅自購置2輛超標轎車,且在核對車輛信息時多次瞞報購置情況。阿拉善盟監察局、阿拉善盟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責成有關部門作出嚴肅處理。
錫林郭勒盟多倫縣蔡木鄉黑風河村黨支部書記張繼國借開辦“農家樂”收受禮金。蔡木鄉黨委給予張繼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所收禮金全額退還。
烏蘭察布市商都縣公安局、環保局、工商局4名干部職工公車私用。商都縣公安局黨委、環保局黨委、工商局黨委分別給予4人通報批評,並處以罰金。(記者 付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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