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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通報5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寧紀軒

2013年10月30日10:57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寧夏通報5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問題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日前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若干規定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要求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引以為戒,把中央和自治區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通報的5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自治區新華書店原副總經理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給職工發放福利。自治區黃河出版傳媒集團黨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新華書店副總經理職務﹔違紀資金收回上繳國庫。

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辦公室原主任違規收受自治區新華書店贈送的購物卡,將部分作為福利發放給干部職工,部分自己私自留用。自治區黨委有關部門免去其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辦公室主任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回上繳國庫。

賀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所所長擅自變更上級組織培訓的時間地點,違規組織職工及家屬到海南旅游。賀蘭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海原縣公安局紀委原書記在調查核實網上反映的縣公安局交警高速公路執勤打人問題時,工作不認真,嚴重失職。海原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海原縣委免去其海原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中衛市17名機關干部收受某公司贈送的中衛市水上運動中心游泳卡、游泳券。中衛市紀委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誡勉談話﹔所有消費由個人承擔。

據悉,截至8月底,寧夏共查處各類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若干規定的問題110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22人。

通報強調,要加大懲戒力度,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鐵面執紀、違紀必究﹔對違紀違規典型,及時通報、及時曝光。綜合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手段,不僅嚴肅追究直接人員的責任,而且要對有關領導干部進行問責,同時經濟上予以退賠。以嚴明的紀律,堅決維護八項規定精神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寧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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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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