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關於撤銷李志民政協第十一屆河南省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2013年10月10日政協第十一屆河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13年10月12日09:10   來源:河南日報

原標題:關於撤銷李志民政協第十一屆河南省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河南省委員會委員李志民,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被省紀委立案調查並使用“兩規”措施。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撤銷李志民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河南省委員會委員資格。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相關專題
· 地方要聞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