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鎮玉堂村民小組3名干部受賄10萬元,幫一名商人侵佔農民155萬元征地補償款。記者7日獲悉,澄邁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對3名干部以受賄罪判處不同刑罰。
經查,1993年間,澄邁縣信托投資總公司委托陳某印代征玉堂村民小組108畝土地,此后征地協議未能履行。2011年12月,澄邁縣擬征用玉堂村民小組約44.42畝土地,這些土地包含在陳某印1993年代征的土地中。陳某印得知此消息后,便找到玉堂村民小組組長王某積幫忙,並承諾事后給予好處費。此后,在王某積、出納員王某山、會計王某祥的幫助下,陳某印獲得155萬元征地補償款。(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林玥 姜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