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芮城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梁永安今年中秋節期間為女兒婚禮大操大辦被群眾舉報。運城市紀委29日正式公布對其處理結果,決定撤銷梁永安芮城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縣紀委委員職務,並依法撤銷其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分別受到了嚴肅的責任追究。
近日有群眾舉報稱,芮城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梁永安在其女婚嫁事宜中頂風違紀、大操大辦,9月17日至20日,接連4天設宴100多桌,並收受大量禮金。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芮城縣紀委會同運城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立即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核實。
據調查,梁永安嫁女之前,向芮城縣紀委申報的是25桌婚宴,可是25桌根本不能將朋友招待完,便提前幾天開始待客,每天都在二三十桌左右,正式嫁女時沒超過25桌,以此來規避紀檢部門的檢查。芮城縣紀委認定梁永安嫁女存在大操大辦、收受禮金等違紀問題。
9月23日,芮城縣委召開常委會,決定免去梁永安芮城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芮城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職務,建議依法免去芮城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運城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紀委在進一步深入調查后決定對梁永安予以嚴肅處理,依法撤銷其擔任的芮城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等職務。撤職不同於免職,表明被撤職人員有重大過錯,如違紀、工作嚴重失誤,甚至是有違法行為等。
據了解,山西省對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婚喪事宜有嚴格的規定,嚴禁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嚴禁分批次、多地點、以任何理由超規模宴請。今年9月12日,山西省檢察院曾出台《檢察人員“八小時之外”五條禁令》,其中就包括嚴禁檢察人員參與與自己職務、職責相關的宴請﹔嚴禁在社會上耍特權、逞威風,損害檢察機關形象等內容。(新華網太原9月29日電 記者 王飛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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