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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回應張曙光案:2300萬去向暫不在辦案范圍

2013年09月30日08:1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檢察機關:2300萬元去向暫不在辦案范圍內

張曙光有沒有花2300萬元參選院士,2300萬元究竟去往何方?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張濤甫撰文追問:“作為張曙光涉嫌受賄案的‘案中案’,張曙光索賄2300萬為參選院士鋪路,如今成為了一個獨立的公共事件。這筆錢花到哪裡去了,這個問題已在公眾的心中激起了一個巨大的問號。”

9月29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聯系上了張曙光的辯護律師。對於2300萬元的去向問題,該律師表示“不接受採訪”。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外宣組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本案目前尚未宣判,法院暫不方便公開作出回應。

“法院隻對檢察機關起訴的部分進行審理。”上述工作人員稱,庭審當天他正好在現場,2300萬元用於參選院士之事,是張曙光庭審時自己說出來的。

對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宣傳處處長曲虹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確認,2300萬元的去向目前不在檢察機關的辦案范圍內,“檢察機關主要調查錢是否是他的非法所得、是否存在犯罪行為等內容,至於2300萬的開銷是什麼,那是他個人的辯解,與案件無關。”

曲虹表示,檢察機關下一步是否會展開調查,她尚不清楚。

公開報道顯示,此番檢察機關指控張曙光共涉及13起受賄事實,共計4755萬元。張曙光自稱用於參評院士的2300萬元分別來源於3名企業人士。其中,一名企業主在張曙光2007年參評時給了200萬元,2009年則投入了600萬元。

在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看來,2300萬是個很大的數額,在學術領域起了很大的消極影響。“如果有關部門不調查,對今后的學術評價體系、評價程序和學術道德都有很大的負面作用。我認為必須查、一追到底,必須把學術黑幕都挖出來。”

首都師范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肖怡表示,目前,張曙光的受賄行為已經定性,如純粹從定罪量刑的層面上看,“贓款用到什麼地方了”與“他存在受賄行為”是兩個方面的問題。

“這是另案的問題,跟受賄案本身是無關的。但是,如果2300萬元用於不正當的地方,則可能會牽出其他案件。”肖怡表示,至於其他案件能不能立,必須看証據,“你不能說張曙光說什麼就是什麼。”

肖怡認為,如果張曙光在庭審的時候表示涉嫌其他案件,司法機關應該去調查。

“張曙光案是典型的權力對學術界的介入。現在不查,我個人認為,就是怕揭開學術界的黑幕。”竹立家稱,現階段,學術界關門化、權力本位化、學術資源被權力佔有等現象非常嚴重,科研經費大幅增長,但是科研成果並沒有像人們預期的那樣大幅增長,根本原因就在於學術界出現的一些“病灶”。

竹立家認為,面對腐敗案件的邏輯很簡單,最根本的就是司法介入。“既然他已經承認了花了2300萬元用於參評院士,接下來,司法機關繼續介入就是了。”

在他看來,司法機關對張曙光這個典型案例的調查,可以還原學術界的真實面貌,對淨化學術環境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我堅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一定會把這個案件調查下去,不查個水落石出決不罷休。”中科院技術科學部院士、清華大學教授盧強說。(記者 盧義杰 葉鐵橋 實習生 霍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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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妍、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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