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5日07: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9月24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現名丁羽心)涉嫌行賄罪、非法經營罪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腐敗案的關鍵人物、曾經呼風喚雨的“權力掮客”浮出水面。
操縱中標57個,吸金20多億元
24日上午10時,頭發花白的丁羽心被法警攙扶著帶入法庭。她身穿粉紅色棉衫,行動緩慢。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時,丁羽心十分緊張,身體不停顫抖,一度站立不穩,差點摔倒,被法警扶住。考慮到她的身體狀況,兩名醫務人員在法庭內待命。
現年58歲的丁羽心,原本是山西一名普通商人,結識劉志軍后,開始飛黃騰達,一直扮演著劉志軍代理人的角色。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至2011年間,丁羽心通過劉志軍,為自己及親屬等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獲取經營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的股權、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經營資金困難等提供幫助,牟取了巨額經濟利益。
在這些指控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丁羽心充當鐵路項目招投標“掮客”角色。丁羽心伙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以有償運作的方式,先后幫助23家公司中標57個鐵路工程項目,中標標的額共1858億多元。
據了解,這57個項目中,53個由劉志軍打過招呼。在此過程中,丁羽心等人從中獲取違法所得30多億元,其中她個人非法獲利20多億元,嚴重擾亂了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丁羽心在庭審中表示,“每次委托人找我幫忙,都是把投標的單子給我,說好給我2%—2.5%的中介費”。
又跑官又撈人,甘心為劉志軍花費巨資
一方面利用劉志軍賺錢,另一方面敢為劉志軍花血本。公訴機關指控,丁羽心按照劉志軍授意,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款物共計4900萬元。
據查,2008年初到2009年,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違紀被調查后,為了替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丁羽心按照劉志軍的授意花了4400萬元。但事情沒有辦成,事后,丁羽心向劉志軍報告自己被人騙了。
2012年3月,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劉琳等3人詐騙一案,檢方指控稱,劉琳以幫助何洪達疏通關系為名,虛構自己為此花費了巨額資金,騙取丁羽心及其女兒侯軍霞錢款共4400萬元。劉琳供述稱,“丁羽心告訴我,隻要能讓何洪達從輕處理,錢的方面不用擔心。”
2008年到2010年,劉志軍為了到地方任職,讓丁羽心找關系為其職務調整創造條件,丁羽心向劉志軍報告稱花了1000萬元,實際上隻花了500萬元。
丁羽心供述,我和劉志軍認識十幾年來,關系逐漸加深,他在副部長任上幫我賺了不少錢,我就用錢幫他拉關系。“凡是他安排的事情,我都盡力去辦,花多少錢從不吝嗇。”
“權力掮客”催化貪污腐敗,危害巨大
丁羽心的另一筆行賄事實,是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另案處理)行賄4000多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丁羽心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特別嚴重﹔以非法運作鐵路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從事非法經營犯罪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應以行賄罪、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進行了法庭訊問、証據出示及質証。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了公訴意見﹔被告人丁羽心沒有辯解,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被告人丁羽心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不持異議,並進行了最后陳述。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林喆說,所謂“權力掮客”,就是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牽線搭橋,並且從中撈取好處。這些人中,既有官員的秘書,也有不法商人等。
據分析,這些人利用人脈關系,打通政商渠道,大肆進行錢權交易,甚至出現了職業化趨勢﹔他們幫官員降低受賄的風險,同時也加劇了官員腐敗,使權力運行嚴重偏離了正常軌道,危害巨大。
分析人士認為,目前,“權力掮客”現象已成為違法亂紀、貪污腐敗的“催化劑”,同時也是破壞市場秩序的“毒瘤”,必須嚴厲懲治。另一方面,必須加強對“一把手”權力的監督和約束,使其透明運作,特別是資金密集、權力集中的行業和部門,要有分散權力和多方制約的應對之策。
丁羽心案將經合議庭評議后擇日宣判。(綜合新華社記者趙仁偉、涂銘及本報記者徐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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