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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6個反面典型

 

2013年09月05日11:15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青海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6個反面典型

近日,青海省紀委通報了今年以來該省查處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青海省21條措施精神的典型問題。

通報的典型問題包括:玉樹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周建林公車私用問題、果洛州瑪沁縣第一民族中學副校長陳少華上班期間飲酒打人問題、西寧市大通縣黃家寨鎮司法所所長杜媛公車接送孩子問題、西寧市公安局黃河路派出所巡防員何源酒后駕車肇事問題、果洛州班瑪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馬德志公車私用問題、黃南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長哈衛東公車私用肇事問題。

該通報同時披露了有關處理結果:1. 玉樹州委決定給予周建林免職處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玉樹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潘志剛進行誡勉談話。2. 瑪沁縣監察局決定給予陳少華行政警告處分。3. 大通縣監察局決定給予杜媛行政記過處分,並在全縣進行通報。4. 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區公安分局決定對何源予以辭退,對邀何源一起吃飯喝酒、乘坐何源酒駕警車的派出所民警楊文毅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當天帶班領導派出所教導員李小平給予行政警告處分。5. 班瑪縣公安局責令馬德志在全局民警大會上作深刻檢查,追繳違規使用警車有關費用,決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並撤銷其所擔任的交警大隊大隊長職務。6. 黃南州林業局黨組責令哈衛東作出書面檢查,免去其副局長職務,並在全州林業系統進行通報。

通報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鐵面執紀,糾正“四風”,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青海省21條措施精神的行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對教育、管理不力,造成管轄范圍內嚴重違紀違規問題發生的,不僅要嚴肅追究直接人員的責任,而且要依據規定對有關領導進行問責。對媒體披露和網絡反映的重大典型問題,要快速介入,迅速處置,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青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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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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