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副市長貪賄罪証藏匿情婦銀行保管箱
人物檔案
潘杰,48歲,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檢察官。
個性言語
犯罪嫌疑人要接受的,不是我個人的調查和追捕,而是法律的追究。
第一印象
戴眼鏡,個頭不高,儒雅少言,乍看似是一名態度和藹的資深教師。
凡人奇事
潘杰走進辦公室,打開嗡嗡作響的空調,屋外氣溫已達40攝氏度,熱浪灼人。
“那名被告人沒有在法庭上翻供,法院認定他受賄47萬元,庭審兩個多小時就結束了。”
潘杰坐在記者對面,回想著不久前經他偵辦的一起受賄案件……
成本驟降千萬元創“奇跡”
在接到一條重要的舉報線索后,潘杰受命立案偵查某央企部門負責人的涉罪行為。歷經8個多月的辛勞奔波,這位反貪檢察官走遍北京、上海、山西、江蘇、浙江多地,查實該犯罪嫌疑人在3年期間接受過30余名行賄人的行賄,查實其接受除吃喝嫖賭以外多達70余筆賄金的涉罪行為。
這名犯罪嫌疑人1963年出生,大學畢業,人到中年,家中老母親身體不好,兒子上高中,在某央企任物資調配部門負責人已3年,每年簽批過手金額高達四五億元,每年都以赴外地市場考察為名,尋機接受百余家“關系戶”的盛情邀請和接待。
令潘杰有些不解的是,他在接受檢察官調查並確認接受行賄事實后,並不認為自己會有多大“麻煩”,完全沒有意識到法律追究其涉罪行為的嚴重后果。
該涉罪嫌疑人成為被告人即將接受法庭審理之際,正值其兒子參加高考報名擇校的關頭。
考慮到被告人對兒子報考專業預想設計良久,而被告人妻子難以取代丈夫為兒子前程做周全盤算,考慮到事關這個家庭孩子的前程,潘杰向上級領導申請並得到批准,允許被告人在辦案檢察官監督下與妻子商議決定孩子報考哪所院校、哪個專業。同時,檢察院與法院約定不披露庭審信息,不向被告人兒子披露案情。
潘杰告訴記者,辦案檢察官經對家庭財產仔細鑒別后,發還了被告人合法財產十幾萬元。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沒有上訴。
這起案件辦結后,潘杰又根據這一案件挖出同一單位的一批涉罪線索,繼續查辦了6個涉罪案件。一天,這家央企單位的一名主要負責人感慨萬千地對潘杰說,每年都頭疼原料成本價格提升,年年壓價,年年不減反升,連5%都壓不下來。這批案件辦結后,僅半年時間,這家央企的成本價格直線下降,節省出1300多萬元,簡直是“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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