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慶暢
2013年07月15日07:1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巨額會費藏“貓膩”
虛增會議規模,假報會議活動,大量套現用於商業賄賂
要不是親耳所聞,一般很難將“承辦會議”與“商業賄賂”聯系起來,也很難相信利用會議費做文章企圖規避法律已經成為外資醫藥公司的普遍做法。
“本來隻有100人的會,預算成150人參會﹔拿到預算的一些小型會議,根本就不開。”葛蘭素史克副總裁、運營總經理梁宏舉例介紹了在會議費上做手腳的方法。據了解,外資醫藥公司有著較為嚴格的財務規定,為了提高藥品的銷量和售價,往往需要對各方進行行賄,醫藥公司的部分人員就在會議費上打起了主意。
臨江旅行社法人代表翁某交待,他與梁宏的“合作”始於2010年,主要是在梁宏的授意下虛增會議規模。他回報給梁宏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直接把錢返給梁宏,3年共返現金超過百萬元﹔二是供梁宏旅游等高消費,其中兩次國外旅游,雖然梁宏象征性地交了一點錢,但來回坐公務艙、住高檔酒店,翁某貼補差不多50萬元﹔三是逢年過節翁某要買禮品送給梁宏。據翁某回憶,3年來臨江旅行社從梁宏手裡拿到的會議合同金額隻有3000多萬元,主要是公司內部培訓會,是梁宏掌控會議費中的很小一部分,而翁某以各種形式返還給梁宏和梁宏下屬的,差不多有三四百萬元。
“行規如此,這樣做比較普遍。”梁宏承認了自己的部分犯罪事實,所講述的“合作”模式與返還金額也與翁某的交待大體吻合。然而,據梁宏自己介紹,他掌握的會議費,每年多達數億元。梁宏從中拿到了多少好處費,又有多少錢是自己花了的,有多少錢是用於行賄的,目前尚待偵查。
一家醫藥公司不止與一家旅行社“合作”,一家旅行社的“合作”對象也不止一個醫藥公司。參與偵辦此案的民警介紹,梁宏與翁某的“合作”,只是醫藥領域商業賄賂現象的冰山一角。據了解,一些旅行社為了承接更多的會議業務,除了返還虛報金額,一般還會給相關工作人員“豐厚”的好處費,多的上百萬元。甚至有的旅行社為了達到長期承接會議的目的,不惜採取性賄賂的方式。
賄賂助推藥價虛高
醫藥公司高管估算,“運營成本”佔藥價兩到三成
據警方介紹,從前期掌握和初步訊問的情況看,臨江旅行社為梁宏等人提供了行賄的后備金。翁某主要有行賄和協助梁宏職務侵佔等違法犯罪行為,而梁宏等高管則既有行賄又有受賄,還有職務侵佔等違法犯罪行為。
當問及商業賄賂對藥價的影響有多大,梁宏沒有正面作答,但他坦言:如果沒有這些亂七八糟的運營費用,藥價至少降低20%。
據梁宏講述,葛蘭素史克2012年營業額約為40億元,他一人掌握的會議費每年數億元,他們公司像他這樣的運營總經理就有3個,還別說其他業務部門,同樣需要打通各種“關節”、打點各方“神仙”。他粗略估算自己公司的運營成本佔到了藥價的20%—30%。
梁宏的說法,得到了葛蘭素史克財務共享服務中心負責人金某的佐証。雖然她不肯說出公司每年會議費用的預算額,但她表示,會議費佔了公司開銷的大頭。
利用旅行社把部分會議費用套現后,用作商業賄賂的錢去哪兒了?據此前公開的權威消息顯示,醫藥公司部分人員採取直接行賄或贊助項目等形式,向個別政府部門官員、少數醫藥行業協會和基金會、醫院、醫生等大肆行賄。
羊毛出在羊身上。梁宏毫不隱諱地說,送出去的錢隻能攤在成本裡,最終埋單的隻能是患者。這樣一來,本來30元錢的藥賣到300元,藥品售價高出真正的成本十倍甚至數十倍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藥價居高難下,也就在所難免。長沙市公安局相關辦案民警表示,商業賄賂,無疑是助推藥價虛高的“黑手”。
商業賄賂犯罪,破壞公平競爭,滋生貪污腐敗。懲治商業賄賂,需要多部門協同作戰。公安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次對醫藥領域商業賄賂的重拳打擊,意在查找出此類犯罪的特點,以便國家相關部門形成合力,進一步整頓規范醫藥行業。同時,希望通過查案震懾此類犯罪,勸告那些依所謂“行規”行事的人,趕緊收手,把精力和資金放在藥品研發上,生產銷售更好更便宜的藥物,真正惠及百姓。
《 人民日報 》( 2013年07月1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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