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華 (資料圖)
記者11日獲悉,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受賄案10日已結束全部庭審程序,將擇日宣判。此案由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據檢察機關指控,周建華涉嫌受賄1400多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周建華在任職期間,多次收受他人賄賂,並利用職權,為請托人在房地產開發、招商引資、人事安排及人大代表當選等過程中提供便利。據此,公訴機關認為,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周建華,1955年7月出生,曾任南昌市西湖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南昌市東湖區委書記,南昌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政法委書記、宣傳部部長,2004年調任新余市委副書記,2011年9月當選新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新華網南昌7月11日電 記者胡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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