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邦發在法庭上
吳院長說自己是權錢交易的犧牲品,不知他是否還記得當初受賄時的“金句”——
“明事理有良心”其實是腐敗
今年5月底,海南省海口市瓊山人民醫院原院長吳邦發完成了歷時3個月的培訓,被送入海口監獄職務犯罪監區服刑。人到晚年,卻開始獄中生涯,吳邦發悔不當初:那時,要是能管住自己的貪欲就好了。
退休倆月生事端
案發時,吳邦發已從瓊山人民醫院院長的職位上退休兩個月了。他本以為離職后就一了百了,可以安心頤養天年,沒想到卻總是心神不寧,疑神疑鬼,還時常做噩夢。
噩夢成真,吳邦發被“請”到紀檢部門接受調查。調查人員提起一個敏感的話題,“請你談談當院長期間,醫院採購醫療器械方面的事。”吳邦發立時驚出一身冷汗,慌亂中想不到如何回避,隻得說出實情:“醫院採購醫療器械,個別供貨商是給了我幾萬元好處費,不過這也是司空見慣的事,其他醫院也都這樣,大家心照不宣嘛。”
於是,瓊山區紀委將該線索交由瓊山區檢察院立案偵查。2012年8月29日,吳邦發被批准逮捕。審訊室裡,吳邦發自知大勢已去,坦白交代了全部受賄事實。“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我們掌權者實在難以抵擋來自方方面面的誘惑,建筑單位給我送錢,是擔心不這樣就拿不到工程,醫療器械公司的經銷商討好我,是為了讓我購進他們的產品。是這些誘惑讓我成了權錢交易的犧牲品。”吳邦發一直在強調自己犯罪的客觀原因,沒有反省到靈魂深處,認識不到令其萬劫不復的真正罪魁是貪欲。
訊問吳邦發的同時,另一路辦案人員對吳邦發的住宅依法進行了搜查,並調查了他的家庭財產狀況。種種跡象顯示,吳邦發的妻子張潔清有參與受賄的重大嫌疑。9月18日,已退休的張潔清被瓊山區檢察院採取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沿著吳邦發交代的受賄事實主線,辦案人員分頭行動,尋找行賄人和相關証人。怎奈行賄人和証人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極力想撇清關系,大都以“沒有時間”、“不了解情況”為由將辦案人員拒之門外,辦案人員的大部分精力都花在做他們的思想工作上。循循善誘,說理明法,終於贏得了配合。
採購藥械收賄款
海南康眾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澤光告訴辦案檢察官,從2007年初至2011年7月,該公司網上中標后開始給瓊山人民醫院供藥。為了能及時拿到藥款並繼續供藥,每年7月和春節,陳澤光都要委托司機林某給吳邦發送錢。幾年下來,陳澤光分8次共送上20萬元。吳邦發投桃報李,康眾藥業有限公司的藥款回籠一直都很順利。
挂靠於海南健平藥業有限公司等單位的藥商林德,有一次經朋友引薦認識了吳邦發。兩人幾次推杯換盞,拉近了關系。2008年,林德開始向瓊山人民醫院供藥,到2011年7月,逢年過節林德都雷打不動地給吳邦發家送錢。8次共計19萬元,每次都由張潔清代為收妥,告知吳邦發后再將錢存入銀行賬戶。
2003年10月27日,海南省醫藥公司海南醫藥商場與瓊山人民醫院簽訂合同,由該商場向瓊山人民醫院出售一台日本原裝全身螺旋CT掃描儀。這套設備安裝驗收后,瓊山人民醫院一直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海南醫藥商場負責人李延吉多次催促都無濟於事,便猜到“問題”出在吳院長身上。2003年底的一天,他提著一個裝有5萬元現金的紙袋走進吳邦發的辦公室,直言不諱地說:“我是專程來感謝院長的,還請您多費心審批撥付設備款。”說完就將紙袋放在吳邦發的辦公桌上。幾天后,設備款轉入海南醫藥商場賬戶。
隨著偵查工作的逐步深入,辦案人員又查實了一起吳邦發購買醫療器械時收購10萬元賄賂的事實。2007年11月,海南眾瞻醫療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與瓊山人民醫院簽訂合同,由該公司以租賃方式向瓊山人民醫院提供一套X線攝影系統。為感謝吳邦發的關照,該公司總經理胡某登門拜訪,送給吳邦發10萬元現金。
証據顯示,吳邦發在任醫院院長的10年中,先后收受藥商和醫療器械供應商賄款76萬元。
發包工程暗斂財
2008年初,承建商邢定勁挂靠的海南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通過招標承攬到瓊山人民醫院工程造價1600萬元的綜合樓工程。當年10月,邢定勁又採取挂靠方式通過議標承攬到瓊山人民醫院住院樓和中醫樓之間的連廊工程。
已在建筑市場歷練多年的邢定勁很清楚,自己接連拿到兩項大工程,全仗吳邦發明裡暗裡相助。兩項工程簽訂開工協議后,邢定勁請吳邦發到海口市金牛路的上島咖啡店“聊天”。臨走時,邢定勁把裝有5萬元現金的紙袋塞給吳邦發,請他以后繼續“關照”。吳邦發大大方方地將紙袋裝入自己的公文包,漫不經心地說:“做人隻要明事理、有良心,就啥事都好辦。”就這樣,邢定勁先后4次送上16萬元,吳邦發都如數收下。隨后的工程撥款、驗收、違約金給付都是一路綠燈。在吳邦發看來,這也是“明事理、有良心”的表現。
據辦案人員介紹,就在吳邦發退休前幾個月的2011年初,他的貪欲還沒收斂,收了一筆5萬元的好處費。
再過幾個月就要退休,吳邦發有些焦躁,想趕在人生輝煌期結束前再多撈一點,退休后還可以風風光光過日子。這時,機會來了。海南康明眼鏡有限公司總經理余匡偉看到瓊山人民醫院大門右側有一排新鋪面正在裝修,認為其位置很適合開眼鏡店,就找吳邦發商量,想租用醫院的鋪面開店。吳邦發暗自高興,當時鋪面尚未對外出租,他卻說鋪面緊張,很多都已經定出去了。
后經多次協調溝通,醫院方面同意與康明公司合作開眼鏡店。合作方式為醫院出鋪面,康明公司出資金和技術人員,利潤分成定為康明公司佔七成,瓊山人民醫院佔三成。當時,吳邦發對合作意向只是口頭答應,卻遲遲不簽合同。直到康明眼鏡有限公司派人找到吳邦發,承諾事成后必定重謝,吳邦發才作出進一步表示。2011年5月10日,雙方簽訂《合作合同》。吳邦發簽了字,腰包裡就裝入5萬元。
今年2月27日,瓊山區法院對吳邦發、張潔清受賄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吳邦發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張潔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江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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