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近兩年深圳市關於住房保障的制度頻出,經濟適用房逐漸退出市場,消除了增值功能的安居型商品房成為主力軍,今年3月開始接受申請輪候。此外,深圳還確立了最高可罰款20萬元的全國最高騙購保障房罰款額度。
那麼,上述項目有沒有類似的規定呢?記者也以普通市民身份致電了深圳安居房項目監督電話。
記者:如果有涉及不誠信申報,這邊會怎麼處理?
深圳安居房項目監督:罰款。
記者:怎麼罰呢?
深圳安居房項目監督:假如填申請表第一輪通知不符合要求,要你撤銷申請。看完房交了保証金之后還執意選房子,那就要罰款,我們之前提示過的。
記者:就是在交保証金的環節會讓大家確認填的資料都是真實的。
深圳安居房項目監督:對。
記者:什麼時候交呢?
深圳安居房項目監督:咱們應該是6月20多號。
看起來,這2歲“杰出人才”的事更像是一次“烏龍”事件,相關部門的及時致歉也值得肯定。但是在保障房這樣的大問題上,連續鬧“烏龍”,就不再是小事。未來5年,深圳計劃建設安居型商品房16萬套,佔保障房建設總量的66.7%。通常安居房價格隻有周邊商品房價格的一半,這16萬套房子,就是16萬戶深圳市民的希望。每一份公示的名單,他們都在焦急的等待。正因於此,每一個分配環節都必然承受來自公眾嚴苛乃至挑剔的目光。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叢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樣的“低級錯誤”完全應該避免。
王叢虎:公示作為一個政府的行為,盡量信息准確,低級錯誤需要完全避免。
有評論說,接下來還有更多安居房分配將進入公眾視野,希望有關部門切實吸取教訓,對這樣的“低級錯誤”也實施“零容忍”,讓市民更好地感受到民心工程的“溫度”。(記者庄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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