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江西省檢察院了解到,該院已將2008年至2012年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形成綜合報告,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報送。該報告概述了五年來江西省檢察機關查處的職務犯罪情況、特點及趨勢,解剖了涉農惠民、工程建設、執法司法、國土及林業資源管理等重點領域職務犯罪發生環節和主要表現形式,通過對犯罪成因進行分析,提出預防對策建議。
據了解,2008年至2012年,江西省檢察機關持續加大懲治職務犯罪力度,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4775件6306人(其中廳級干部20人、縣處級干部286人),起訴5707人,法院已作有罪判決5325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1億元。
“犯罪類型較為集中,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等五類案件佔立案總件數的96.8%,五年來查處貪污賄賂大案和瀆職侵權重特大案件3075件,佔立案總數的64.4%,大案比重呈逐年上升趨勢,而且‘小吏大貪’現象值得警惕,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有313名科級及以下財會人員犯罪,涉案金額達1億余元,大案率為66.5%。”江西省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熊國欽向記者介紹。
對此,該院提出預防對策,建議進一步發揮好江西省各級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協調小組或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各職能部門積極推進懲防體系建設,指導、督促各成員單位完善預防職務犯罪的內控機制,形成社會化預防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平台,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特別是對涉及“三農”的惠民政策措施,要採取群眾能夠知曉、喜聞樂見的方式予以公布,防止暗箱操作,強化群眾監督,切實保障國家惠民政策的落實。(記者歐陽晶 通訊員姚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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