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反腐倡廉

城市公園不是權貴“私園”

唐衛毅
2013年05月24日08:1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園管理的意見》並明確,嚴禁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等。但記者近日在北京暗訪多家公園后發現,高檔會所藏身其中,成為私人享受的消費場所。5月22日,北京市公園管理部門表示,禁止公園內新建旅館、飯店、辦公樓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對已建的應逐步拆除。(《新京報》5月23日)

  公園裡面有高檔飯庄、會所,這早已不是什麼“稀奇事”,隻不過其“門檻”甚高,令普通游客望而卻步。比如,在北京市北海公園的仿膳飯庄,一個豪華大房間的最低消費高達1.5萬元﹔暗藏於紫竹院公園內的“問月樓”,曾經有觀賞亭、茶室,很多游客都喜歡到這裡的長廊坐坐,如今這裡變成高檔飯店,普通游客隻有繞著走﹔在紅領巾公園西區,公園指示圖上本是一片綠地,但現在是健一公館,隻有豪車進入,不見游客出現,服務員証實該會館是從最初的綠地變來的,會館內一桌15人的消費至少上萬元。

  世界造園已有6000多年歷史,公園的出現卻是近一兩百年的事。1843年,英國利物浦動用稅收建造了公眾可免費進入的伯肯海德公園,標志著世界上第一個城市公園誕生。此后,城市公園逐漸興起並迅速發展。廣義的城市公園泛指除自然公園以外的一切公園,包括綜合公園和專類公園(如動物園、植物園、城市廣場、主題公園等)。狹義的城市公園則指一種專為城市居民提供的、有一定實用功能的自然化的游憩生活境域,是城市的綠色基礎設施,它作為城市的主要的開放空間,不僅是城市居民的主要休閑游憩活動場所,也是市民文化的傳播場所。

  從公園的定義和屬性上看,公園的基本定位是姓“公”而不姓“私”,是城市公共場所,服務公共群體,滿足公共需求。而公園裡開飯庄、建會館,它們隻為少數人服務,成了公園裡另辟的“小特區”,甚至是少部分人的“私人領地”,這顯然違背了公園的根本屬性和功能。

  一些城市公園裡出現飯庄、會館等高檔場所,固然有其歷史原因,有些是維持公園經營管理上的需要,但是,畢竟公園不是“私園”,有的飯庄佔據了公園裡的古建筑,有的會館侵佔了公園裡的綠地,還導致產生各種生活垃圾以及大量機動車進入,普通游客卻被“禁止入內”,這豈不是變“公園”成少數人的“私人領地”?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規模加快,城市中心區的地價、樓宇租金日益攀高,尤其是可供開發的地皮越來越少。而城市公園由於建造較早,大多環境優雅、擁有較大的綠地面積,附近交通便利,自然受到一些開發商、餐飲經營者的覬覦。比如,有的已經開始打擦邊球在公園的圍牆、圍欄處打主意,搞合作開發﹔有的則通過各種手段和途徑把“私人會所”弄進公園,並且極為隱蔽和神秘。公園裡出現高檔飯庄、私人會所等,怎麼說侵佔的也是公共利益,也很容易破壞公園裡祥和、休閑、舒適的氣氛。如果現在不對公園裡開設飯庄、私人會所等加以約束和限制,不將公園裡出現的高檔飯庄、會所“攆出去”,公園隻會越來越遠離其公共屬性。

  好在北京市公園管理部門表示,禁止公園內新建旅館、飯店、辦公樓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已建應逐步拆除。筆者以為,禁止在城市公園裡興建旅館、飯店、辦公樓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建筑,還要有執行力,要將“禁止”落到實處,今后誰批准就問責誰。對於已經建的飯庄、會所逐步拆除,也需要有一個“倒計時”的時間表,並且加大督導、推進力度,盡快恢復被飯庄、會所擠佔的古建筑和綠地。否則,被高檔飯庄、會所佔據的公共空間何時才能還給市民?

(責編:李源、姚奕)

更多關於 反腐倡廉頻道 的新聞
· 深圳官方証實:李平山涉嫌嚴重違紀
· 河南許昌市人防辦書記被立案調查 此前系住建局長
· 河南12名廳官被查 有8名直接插手工程建設
· 湖南麻陽3名干部為升職偷拍縣委書記 惡性競爭引“竊聽風雲”
· 破除“酒桌迷信”才能剎住吃喝歪風
· 中共十年巡視制度迎變革 “權力之籠”需合力構筑
· 安徽廬江原政法委書記盧榮友受賄案開庭
· 《領導干部從政道德啟示錄》出版
· 山西武鄉縣法院紀檢組長警車私用被免職
· 汪玉凱:防止潛規則“綁架”官員選拔制度

相關專題
·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