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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紀檢”敲詐官員帶出“真貪官”?

2013年04月28日09:4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雙案:聰明官?糊涂官?

敲詐案結后,楊勇、徐翎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5年。但很快,羅維因受賄罪被查辦!

消息一出,外界無不把羅維敲詐與其受賄被查處聯系起來。兩個案子,真是“拔出蘿卜帶出泥”嗎?有人說,那張銀行回執單,就是線索。

記者向當地紀檢機關做了求証,一名紀委干部告訴記者,若財產証據確鑿,且數目巨大,或可被公安機關提供給紀檢機關,而本案中的13萬這個數字還不足以引發注意。

事實上,據記者多方了解,羅維先后涉及的敲詐案和受賄案之間並無關聯。敲詐案作為社會案件由南部縣公安機關負責查處,而羅維的受賄案則另有原因引發,由閬中市檢察院反貪局偵辦。

記者在閬中市檢察院了解到,2012年5月的南充新華文軒公司教輔行賄案案發,牽出南充高坪區、閬中市、蓬安縣等多地的多名教育局人員,羅維亦在其中。

據法院認定,羅維被查到於2010年到2011年間收受原新華文軒南部分公司經理杜某現金20萬元。其間,羅某還以單位經費緊張為由,先后兩次要求杜某送給教育局35萬元﹔並以學生參加保險為由,要求南部人保、財保兩家分公司按學生保險金額返點,共計收取兩家公司賄賂款105萬元。2011年至2012年,又兩次收受該縣一印刷廠返點現金23萬元。

閬中市法院以受賄罪、單位受賄罪,數罪並罰,判處羅維有期徒刑10年。羅對此判決結果不服,提起上訴。

記者經多方聯系,見到了關押在閬中市看守所的羅維。

羅維仍然西裝、光頭、微胖。這天太陽並不小,陽光從審訊室的鐵窗照射進來,盡管他在看守所裡隻有半年時光,然而昔日的局長臉部已呈現出些許淡定和自省。

“慚愧慚愧啊!”這是因受賄而深陷囹圄的羅維見到記者的第一句話,他一邊說一邊欠身抱拳。

“你被敲詐時,是什麼時候開始懷疑的?”記者問。

“第一次打來電話,我就托人打聽了,市紀委那邊開了一天的會,領導怎麼會在辦公室?當時就開始懷疑。后來,那個所謂紀委領導,竟然將舉報材料寄到我這裡,要我用錢擺平。這實在太荒唐了!必假無疑!”

“一點也不‘專業’?”

“太不‘專業’了!即使紀委要查我,也不可能這樣做。如果紀委領導要提醒我、找我談話,更不會寄我材料。包裹上的字也不像是一個領導的字跡。”

“為什麼又沒有立即報案?”

“我沒有太在意,就只是想耍耍他。當時我向縣委、縣政府領導,縣政法委書記都報告過,他們希望我報案,做個表率。確實有些官員,在收到這樣的敲詐之后,覺得錢又不多,干脆息事寧人。我認為不能這樣,我一分錢都不會給!”

“后悔報案嗎?”

“現在覺得,確實有點后悔。因為當時我識破了這個騙局,但沒想到自己(受賄)的案子會差不多同時案發,兩件案子一起,是不是讓人覺得那個‘假紀檢’還找對了人?最終還是自己不干淨啊!”(記者 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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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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