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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恩小惠“攻下”文體局長

福建省莆田市秀嶼區文體局原局長周超鴻受賄案剖析

2013年04月12日15:27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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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之莫及余長恨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一封關於周超鴻收受某老板所送人民幣2萬元賄賂的舉報信,引起了區紀委領導的高度重視。

隨著調查的深入,周超鴻的違紀違法事實被查清:從2004年至2010年,在擔任區文體局長期間,周超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48次非法收受林某某等13人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14萬元。

作繭者必自縛。案發后,周超鴻后悔不已,深刻反省了自己的所作所為:“放鬆了政治理論學習和法律法規學習,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金錢觀,忽視了‘小節’,才會被那些小恩小惠腐蝕,最終在廉潔問題上摔跟頭。”

案發后,秀嶼區紀委、監察局還組織該區各單位一把手來到該案庭審現場接受警示教育。

編后:

思想的蛻變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周超鴻放鬆警惕、自我讓步,不把“小意思”當回事,終被小恩小惠攻下,走向犯罪深淵,令人惋惜。

“千裡之堤,潰於蟻穴。”每一位黨員干部都要注意從小處著手提高自己的廉潔品質,守住小節才能守住大節。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警惕“小意思”成為襲擊自己的糖衣炮彈。要自覺修身立德,筑牢思想防線,克制自己的不良欲望,做到不義之財不取、不仁之事不為、不潔之地不去,始終對“小意思”保持高度的警惕。(秀季軒)

(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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