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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市場攤位分配大肆收斂錢財 徐州四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獲刑

丁國鋒
2013年03月04日07:24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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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把同伙推出來“頂包”

2012年年初,攤位重新分配完畢。但不知道從哪裡傳來的風聲,市場裡業主間都在談論攤位分配的不公平。矛頭直指郝方,說他收了部分業主的錢,幫他們分了好攤位。

心懷鬼胎的郝方在市場裡的日子漸漸不好過起來,走到哪裡都有業主戳脊梁骨。

2012年3月,郝方主動辭職,離開了該市場。但郝方的離開不但沒有使風聲平靜,反而更加坐實了其受賄的事情,更多的業主不再是談論,而是直接向市場反映。

看到情況不妙,鄧振海叫上佟雷、張清商量對策。經過一番商議,3人決定讓郝方來“頂包”。

2012年4月,鄧振海等3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稱鄧振海在市場部任職期間收受業主好處費,幫業主分配攤位。經過偵查,郝方很快就被抓獲。

郝方不僅交代了自己受賄的事實,還把給鄧振海等3人分錢的事情也抖了出來。

鄧振海、佟雷、張清3人轉眼間就從“報案人”成了犯罪嫌疑人。

2012年10月,本案移送到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在訊問鄧振海等3人時,承辦檢察官問道:“你們報案時難道沒想過,你們的行為和郝方一樣都是犯罪嗎?”

“當時真沒覺得這是個大事,要知道是犯罪,我們也不會寫什麼報案材料了。說啥都晚了。”鄧振海說。

■沉思錄

通過此次江蘇徐州審理的這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可以發現,懲治群眾身邊的腐敗,不僅要盯住公權力,更要盯住與群眾利益相關的事。因為,隻要涉及利益,就可能有人利用職務之便作出超越法律紅線的事。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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