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一個辦公室,沒有一個人,僅有一台電腦開機。大河攝
牆上挂著“開封市委、市政府嚴肅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六條規定’”,“不准在工作時間串崗閑聊、上網聊天”、“不准擅離工作崗位”、“不准無故曠工”等條款清晰醒目﹔
辦公室內卻僅有個別人員在崗,有的在“串門”,有的在聊天,電腦也處於關機狀態。在開封縣委門口的縣群眾工作部大廳內,七八位群眾等候多時,仍舊見不到有工作人員進行接待。
這是2月16日,春節后上班第一天發生在河南省開封縣的機關工作缺崗事件。
無獨有偶,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上演了類似場景。在臨潼區政務大廳,多個辦事窗口空無一人,而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的辦事窗口有三個工作人員上班期間聚在一起邊玩手機邊聊天,民政局的辦事窗口兩名工作人員也是邊聊天邊辦理業務。
庸懶之風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並不少見。自2012年開始,針對機關干部被“查崗”而曝光問責的事件可謂屢見不鮮。湖北省武漢市就曾掀起“治庸治懶”風暴,提出“必須傷筋動骨,確保取得實效,不負各方期望”的口號﹔湖北還曝光29起偷菜、斗地主、聊天等“庸懶”事件﹔山西省嚴查嚴打黨政機關干部在工作時間休閑娛樂……各地採取的“治庸治懶”舉措一度引發民眾熱議。
十八大報告在第十二章節“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標題下,更是明確提出“下決心改進文風會風,著力整治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優良黨風凝聚黨心民心、帶動政風民風”。
“為了解決國家機關不正之風,中央和地方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從目前來看效果並不盡如人意。”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對記者說。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學教授姜明安看來,機關缺崗事件背后不但反映出個別公務員缺乏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同時折射出公務員法制觀念淡薄,“缺崗以及遲到早退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公務員法以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在公務員法的第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關於公務員紀律的表述中,明確規定不得缺崗等。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缺崗行為是應‘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的”。
“之所以出現這種懶散、缺崗現象,是因為監察機關在整頓不正之風過程中,缺乏嚴格的處分標准而選擇性地執法,並且掩蓋整體上存在的問題。”喬新生認為,假期過后國家機關出現的遲到早退現象,從表面上來看,是一個工作態度和工作效率的問題,但本質上則是一個工作績效考核的問題,“如果機關人浮於事,上班與不上班一個樣,那麼,國家工作人員就會形成一種拖沓作風。反過來,如果工作績效明確,整頓國家機關不正之風就會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
對此,喬新生建議,國務院應盡快組成公務員改革委員會,組織法律專家、行政管理專家起草公務員行為技術性規范,進一步明確各個崗位公務員的職責,進一步確定公務員服務的時間。如果公務員擅離職守,違反勞動紀律,必須承擔行政責任。“如果公務員改革委員會認為一些國家公務員崗位的存在沒有必要,則應盡快提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取消崗位,從而提高工作效率。現在我國各個行業都有自己的國家標准或者技術性規范,公務員也應該盡快制定技術性規范。因為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責權利分明﹔也隻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國家機關人浮於事的現象”。
“應盡快完善公務員考勤制度,並建立公開透明制度。可以根據運作良好的考勤制度,將缺崗或遲到早退人員的名單定期在地方政府網站刊登,以作警示之效。”姜明安建議,還應加強監督以及問責制度,“監督包括上級領導、監察機關、人大以及輿論監督四個方面,問責制則是國家已經明確的公務員處分的六大種類。對於缺崗以及遲到早退的行為,一定要根據法律法規進行問責”。(記者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