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再讓群眾“見干部難”,浙江省今年將在全省鄉鎮推行鄉鎮干部“住夜”制度,要求每天都有鄉鎮干部在鄉鎮“住夜”,並切實了解群眾情況和解決群眾需求。
記者從21日召開的浙江省鄉鎮(街道)干部隊伍建設會議上獲悉,“住夜”制度要求每位鄉鎮干部原則上每周在鄉鎮住夜至少1個晚上,每天有1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住夜值班,並結合實際開展夜學、夜訪、夜談活動。
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說,現在存在干部作風狀況與人民群眾要求不適應的情況。特別是有的鄉鎮干部作風不實,不深入基層聯系群眾,當“走讀生”,做“郵遞員”,影響了鄉鎮干部形象。
曾晚上暗訪鄉鎮干部“住夜”情況的安吉縣孝豐鎮南台社區居民姚澤偉說,很多鄉鎮干部在縣城買房,晚上回家﹔而百姓白天要做事,晚上想找人解決難題,又找不到人。
“‘住夜’是一種形式,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和便於應急處置。”夏寶龍說。
浙江省新昌縣從去年4月份開始推行鄉鎮“住夜”制度。新昌縣委書記樓建明說,“住夜”干部利用晚上群眾在家的時間,了解到群眾所思所盼,得到了真實的情況,全年共召開民情分析會107次,成功處置火災突發事件16起,農村信訪量下降20.7%,刑事案發率下降30.2%。
據介紹,到2012年底,浙江全省有鄉鎮(街道)1340個,共有鄉鎮干部8.4萬余名。(新華社杭州1月21日電 記者裘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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