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持美國綠卡的香港公民陳秀萍在網上實名發帖舉報“福建省証監局副局長田荔琴”,指“其名下及家人名下擁有16套房產,市值5000萬以上,與其本人正常工資收入嚴重不符。”
這篇千字舉報信列舉了田家16套房產(福州15套,上海1套)的詳細地址及產權人信息,“其中田荔琴本人名下3套,與丈夫共有3套,丈夫名下3套,兒子名下7套”。陳秀萍在網上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要求有關部門“深入調查,清除腐敗,還社會以清風”。
中國青年報記者從福建省証監局獲悉,田荔琴是該局原副局長,系副廳級干部,因工齡滿35年已於2012年11月提前退休。據透露,有關田荔琴的實名舉報在網上出現后,“福建省証監局第一時間上報了中國証監會,証監會上報了中紀委。現已啟動核查程序。”
記者13日下午來到位於福州市鼓樓區融僑錦江花園A1區3號樓102房的舉報人陳秀萍家中採訪,獲悉其實名舉報出自鄰裡糾紛。
田荔琴的父母與陳秀萍家相鄰,兩家后門共用一個過道。2012年陳家在過道上搭建了一洗衣池,田家認為陳家佔用公共區域擴大了自家的使用面積。據其小區物業人員透露,田荔琴及其兒子、司機多次向物業提出,要求拆除陳家的違章搭蓋。物業出面調解無效后,由城管上門進行了拆除。
陳秀萍不服,認為“鄰裡間應該相互行個方便。但田荔琴太霸道,仗勢欺人,把我們逼急了才告她。”
陳秀萍何以對田荔琴家的房產情況了如指掌?她稱,田荔琴及其父母、小姑、小叔等都住在這個小區,在搭建洗衣池之前兩家關系很好,平常聊天時了解到田荔琴夫婦和兒子擁有多處房產。
在陳秀萍列舉的16套房產中,有5處在他們居住的融僑錦江花園小區內(其中4套住房,1處地下車位)。經記者向小區物業查証,這4套房子目前分別住著田荔琴及其親屬。除了田荔琴父母住的房子業主是田荔琴的丈夫陳某外,其他3套房子和車位都與田荔琴的兒子陳某某有關。其中田荔琴一家3口居住的復式房業主是其兒子,田荔琴姐姐居住的房子聯系人寫的是她兒子和她姐姐的名字,田荔琴丈夫的弟弟居住的房子和車位的聯系人寫的是她兒子和她丈夫的弟弟陳某的名字。
據田荔琴父親介紹,田荔琴的丈夫陳某曾任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經濟二處處長,1998年下海到同學辦的房地產企業任副總裁,2001年任上市公司利嘉股份的董事兼總經理。2005年陳某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四川警方逮捕,2006年被法院判處無罪釋放。目前陳某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長,而田荔琴的兒子陳某某已獲得澳大利亞綠卡。
針對陳秀萍舉報的房產情況,田荔琴的父親說明稱:福州市鼓樓區華大街道錢塘巷8號翠湖苑1號樓5A和5B單元及地下一層50號車位(舉報信稱是田荔琴和丈夫共有),是田荔琴的丈夫當年下海時房地產老板贈送的﹔福州市鼓樓區錢塘巷49號2號樓702單元及附屬間(舉報信稱產權人是田荔琴的丈夫),是田荔琴在福建省政府辦公廳任機關黨委書記時分配的房子,早就賣了﹔福州市倉山區對湖街道上三路6號蘭庭新天地18號樓101單元(舉報信稱產權人是田荔琴的丈夫),實際上是田荔琴舅舅的房子﹔福州市鼓樓區溫泉街道玉泉路1號金庭公寓1號樓1702單元(舉報信稱產權人是田荔琴),是田荔琴兒子購買的。
田荔琴的父親說,陳秀萍以購房為名到田荔琴的姐姐家去私訪,才問到了這些房產的情況,但“許多是張冠李戴”。
記者今天下午聯系到田荔琴,其稱看到網帖后立即向組織作了報告。並告訴記者,自己“從來沒有16套房子”,“有的不是我的,有的是機關宿舍,有的已經轉讓”。
她表示,自己會向組織負責,也願意接受組織調查。對陳秀萍的舉報,她說對方是實名舉報,應該受到保護,但無論出於公心還是私憤,舉報都要實事求是,不要讓網絡成為“泄私憤的渠道”。
陳秀萍則表示,自己還掌握了田荔琴的其他問題,明天(周一)將親自到紀檢部門遞交舉報材料。(記者 陳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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