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情有義的人
今年11月1日下午4點,正在討論案子的李毅忠接到一個電話。因為還要繼續討論案子走不開,挂了電話后,他就請同事桂艷萍幫著匯了1000元給黃長友。
桂艷萍很納悶兒,她已經不止一次在李毅忠桌上看到同一個收款人的匯款單了。直到料理完李毅忠的后事,桂艷萍從他妻子戴秀梅那兒知道了事情原委。
2004年,李毅忠到富源縣古敢鄉挂職。在聯系戶黃志良家,他遇到一名放羊時還在看書的孩子(黃志良的二兒子黃長友)。了解后,他得知,孩子由於家庭貧困,無法繼續上初中,放羊時在讀原來的課本。
看著那雙求知的眼睛,李毅忠告訴孩子“你繼續上學,我支持你”,並把他送回學校。之后,李毅忠從工資收入中拿出2000元,為黃志良家購買了數十隻鴨子讓其飼養,以解決家庭經濟困難。
2009年7月,黃長友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此時的李毅忠和黃長友已經成為沒有血緣關系的親人。這幾年裡,李毅忠先后資助了黃長友6萬多元錢。
桂艷萍傷感地說:“原來,我們都以為李處‘小氣’,經常穿著一件很舊的黃外套和一件薄毛衣,卻不知道,原來他把錢都資助了別人。”說到此,桂艷萍哽咽無語。
王振華是曲靖市檢察院預防處處長,他感慨:“我最佩服的是李毅忠的為人。”2009年12月,王振華從監所處輪崗到預防處工作,在報到前的一天,李毅忠來到他的辦公室,跟他講了很多預防部門的職能、特點等,並且還主動拿出了一個U盤,把自己手頭的預防處的資料都拷給王振華,熱情地說:“以后有需要我的時候說一聲。”這件事讓王振華十分感動,“他毫無保留地把資料給我,想得那麼周到、全面,是想讓工作保持一個連續性。毅忠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肖鳳珍 何赟 鄧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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