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行賄8次,就為拿工程
在雲南省河口縣從事房地產的商人周更堅,為獲得工程項目,一年8次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16萬元,被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日前以行賄罪判處周更堅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二年。
周更堅挂靠在某集團有限公司,以其名義對外承包工程。2010年1月他得知河口縣南溪農場小南溪生產隊住宅樓招標,通過公開招投標承包了一幢住宅樓工程。后來,小南溪生產隊住宅樓后期4幢安居房對外公開招標,周更堅覺得自己通過公平競爭中標的勝算不大,便動起了歪腦筋。他設法認識了南溪農場原場長吳艷枝(另案處理),為了與其盡快熟悉起來,想到了“用錢買通關系”的方式。自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短短的一年時間裡,他先后8次向吳艷枝行賄16萬元,並承諾事成后將工程款的2%(近40萬元)作為回扣給吳艷枝。面對巨額利益的誘惑,吳艷枝很快答應幫忙取消小南溪生產隊4幢安居房的招標,將該項目讓給周更堅。在吳艷枝的關照下,周更堅順利拿到了這個2000余萬元的工程。(記者肖鳳珍 通訊員和燕 楊方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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