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2日08:17 来源:中国侨网
11日,安徽庐江原副县长刘华安涉嫌受贿一案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据悉,刘华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近600万元人民币。
检方指控,刘华安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所担任的原庐江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庐江县企业改制、工程款支付等工作中卫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578万元、美元2万元。
经审查,仅庐江县中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晓明在2002年至2003年间,因刘华安提供的“便利”帮忙下,揽得工程、拿回土地款等,先后给刘华安45万元“感谢费”。据悉,张晓明也是5月23日受审的安徽庐江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受贿案的相关联人。目前,张晓明已另案处理。
此外,刘华安还要求“关照对象”得到庐江宾馆所有权后,给予其百分之十的“股份”作为好处,至案发前,刘华安实际收到“分红款”人民币216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刘华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8万元、美元2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法庭未作出宣判。(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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