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08: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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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行道旁,曾经墙皮脱落、多处垮塌、碎石满地的老旧围墙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面结实平整的崭新砖墙——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近期前往乌兰浩特市爱国街道普惠社区某小区,对该盟“为民办实事”行动工作成果“回头看”时,观察到的一番变化。
今年年初,兴安盟委、行署在全盟范围内实施“为民办实事”行动,通过向全盟各嘎查村(社区)征集群众诉求,选准办好一批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盟纪委监委把监督护航全盟“为民办实事”行动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督促职能部门把实事办实,推动各地找准1018个嘎查村(社区)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1037项民生实事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制发工作提示函和履责告知书,督促各地突出群众性、普惠性和实效性确定实事项目,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盟、旗县市纪委监委与本级党委社会工作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审核等机制,持续跟进监督。旗县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包联乡镇,逐乡逐村监督推动做好征求意见、梳理研判、资金测算、审核把关等工作,督促乡镇纪委和镇村干部深入调研,面对面倾听群众期盼。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一批规划不够科学、精准的项目方案被否决,全盟确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类实事920项、环境整治类实事115项、社工服务类实事2项。
“这些项目不是办公室里想出来的,是嘎查村、社区、院落里、小区广场上收集来的群众期盼。”兴安盟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与纪委监委联合开展摸排,我们把过去容易忽略的‘家门口小事’打捞上来,保障民生资金落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在科右前旗桃合木苏木阿其郎图嘎查,一座年久失修的牧点桥涵曾经卡住了牧区群众的出行路,也挡住了畜牧生产的运输线。该桥涵新建项目立项后,该苏木纪委紧盯项目发包、建设标准、资金投入、材料采购、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做实监督。项目完成后,村民布仁门德在新修的桥涵上走了走,笑着说:“以前都得绕道走,拉草料的车根本过不去。现在桥修得又宽又结实,方便多了。”
各地实施“为民办实事”行动期间,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实地监督,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清单申报、分级拨付、严格验收等步骤。同时,跟进推动各嘎查村、社区结合申报项目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向群众公开施工进度、资金使用、用工情况等。
截至目前,全盟1037项实事项目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在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合发嘎查,当地群众的家门口亮起了新修的路灯;在科右中旗,该旗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专业社工人员会为辖区6类特殊群体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服务,服务更加科学精准。
在监督护航“为民办实事”行动的过程中,全盟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各地积极探索优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方法。突泉县突泉镇柳河村有多个自然村的亮化工程,不仅聘请专业队伍负责技术施工,还设立了“群众监督岗”。镇纪委动员村里的老党员和热心村民组成巡逻队,对材料使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这路灯是给我们自己安的,我们得盯紧点,不能含糊。”村民王双喜说道。
在全部实事项目建成后,兴安盟纪委监委还督促各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机制,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期治理效能。推动盟委社会工作部建立项目“回头看”机制,对项目运维情况跟踪问效,通过入户走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群众满意。(通讯员 李鹏 顾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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