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7日08:4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22
在福建,三明之“名”,得于改革。从“分山到户”、确权发证的实践探索到盘活山林的系统创新,三明的林改一直没有停步。
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先后11次深入三明调研,为三明改革发展指引方向、明确路径。1998年,三明市以“分山到户”之举拉开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序幕。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三明,对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予以肯定,“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
林改要兼顾两头,一头是社会效益,要绿;一头是林农口袋,要利。20多年来,林改充分调动了三明林农的积极性,绿了山、活了林、富了民,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促进了林业发展、林农增收。为守护好这份改革红利,三明市纪委监委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围绕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建立监督台账,细化实化监督内容,以监督带动监管、护航发展,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确保林业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公开透明既是资金监管的一剂良方,又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
6月26日,正值盛夏时节,三明市将乐县在烈日下暑气蒸腾,依水绕绿而行,绿荫蔽日让热意大减。行至被称为全国“碳票第一村”的常口村,记者见到了村党支部书记邓万富。
编号“0000001”和编号“0000040”,两张拼起来还不到A4纸大小的林业碳票,邓万富拿着它们向记者介绍了很久,言语间满是自豪。
“前天,沙县农权交易中心联系我,说有意向方要购买我们村集体的第二张碳票。”邓万富拿着的编号“0000040”碳票上,标注出了常口村7181亩林地5年间的固碳量为21139吨,如果按照15元每吨的价格,这张碳票每5年能给常口村村集体带来30多万元的收益。
记者了解到,如果这笔交易达成,沙县农权交易中心将公示具体交易信息,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也会迅速抓取相关信息并公开。“三明所有关于林业的交易都要求通过沙县农权交易中心进行,我们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与其信息打通,意味着全市所有涉林交易在监督平台上都是公开透明的。”三明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继善说。
群山披绿,百姓得利。1997年4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常口村调研时语重心长地叮嘱:“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做好山水田文章。”如今,常口村发展培育皮划艇集训、漂流等生态产业,打造林下黄精、铁皮石斛中药材基地,集体年收入从不足3万元提升至目前的235万元。
在这235万元中,有一笔不少的收入来源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邓万富告诉记者,从造林到成林再到砍伐需要20多年的时间,加上近些年木材价格偏低,砍树的收益平均下来,每年和补偿资金差不多,“再加上碳票和林下作物收入,不砍树照样能增收致富。”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三明市每年要发放2亿多元,资金监管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刘继善边翻看笔记本边说。
2024年4月,三明市纪委监委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明细在平台公示。明细一公开,乡镇纪委就收到了一些群众反映:补偿资金为什么还在向已去世村民发放?
“我们发现主要原因是村干部没有及时掌握动态人口数据。”刘继善介绍,结合该问题,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问题整治工作,依托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对全市补偿对象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并实地复核,发现若干人员信息异常数据,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责任人员也已受到严肃处理。
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把每笔资金都晒在阳光下,保障了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范了违纪违法行为。刘继善对此感触很深:“公开透明既是资金监管的一剂良方,又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
针对资金发放责任不清、流程不明等问题,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指导全市11个县(市、区)林业部门,重新细化修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办法》,具体明确资金发放流程,做好县财政、林业等部门与乡镇、村在资金发放和监管中的责任划分,将民政、派出所等列为配合单位,进一步提高管理办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简化审批流程既方便了林业经营者,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
记者见到廖火旺时,他正在和林业工人沟通他那2亩多商品林的采伐细节。廖火旺是高唐镇高唐村村民,在他屋后3公里处,有几块属于他个人的杉木林。3天前,他向乡镇林业站申请采伐28立方米左右的蓄积。“拿着林权证,填份申请表,再签个承诺书就能申请下来了。”
而在三明推广采伐告知承诺制之前,林农需要经过第三方林业设计、伐前查验等繁琐环节,到县里多个部门申请后才能拿到采伐许可证。针对林农普遍反映的林木采伐审批环节多、流程复杂、成本高等急难愁盼问题,三明市纪委监委联合市林业局,聚焦审批堵点、监管难点和惠民痛点,市县协同、同题共答,推动采伐管理创新,提升便民惠民水平。
“我们每年都会做森林资源调查,根据林农的申请材料,在资源系统里就能测算,不需要林农花钱再做林业设计。”三明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业部门创新推出“林农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对30立方米以下的小额采伐申请,取消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和繁琐环节,林农到乡镇林业站就能办理采伐许可证,仅需经过3至5日公示,确定林地权属无纠纷后,即可领证采伐,极大方便了林农。
“申请当天我联系了工人。要早点联系,现在采伐许可证批得很快,联系晚了就耽误采伐了。”廖火旺说,什么时候采伐,林农自己说了算。
对于林业经营大户或国有林场,三明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推动林业部门探索集体人工商品林“按面积测算蓄积”审批改革,将采伐管控从传统的“面积+蓄积”双控模式,优化为“面积单控”模式。这一做法有效降低了采伐成本,显著减轻了林业经营者负担,激发了林业经营活力。
“简化审批流程既方便了林业经营者,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刘继善告诉记者,为了确保改革放权不放任,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建立“组地”联动工作机制,重点围绕采伐限额把控、伐区监管等关键环节,推动林业部门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全市总采伐量始终控制在年采伐限额之内,有效守护森林资源安全,避免过量消耗。
截至目前,三明市累计办理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采伐审批4129份,涉及蓄积5.2万立方米;办理按面积采伐审批1656份,涉及蓄积44万立方米。三明林业采伐“放管服”改革,实现了审批提速、成本下降、监管强化、林农受益的多赢局面,做法入选全国“减证便民”典型案例。
“驻点监督既能及时掌握经营状况与干部思想动态,又能将压力传导下去”
记者翻看三明市纪委监委林业改革发展监督任务分解表时发现,围绕林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市纪委监委按照具体化、可操作的标准,将监督工作细化分解,明确了监督对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其中,“国有林场”被提及十余次。
三明有13个省属国有林场,点多面广,监督如何覆盖?驻点监督——三明市纪委监委用实践探索出了一条务实管用的路径。
刘继善每月都要去一个林场待上一两天,以驻点调研的方式开展监督,参加林场组织生活会,强化廉洁提醒与警示教育。“国有林场管理林地的面积大、人员多,又分散在各个区县,如果只有一两次的走访,林场的干部职工感受不到监督。驻点监督这种‘打深井’的监督方式能很好解决这个问题,住在林场,我们可以广泛跟林场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驻点监督既能及时掌握经营状况与干部思想动态,又能将压力传导下去。”刘继善说。
在三明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下,该市国有林场营造林工程、木材产销等所有涉林交易进入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大宗采购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一线岗位推行购买社会服务……“近些年关于国有林场的信访件逐年减少。”刘继善说。
位于沙县区的官庄国有林场,是全国十佳林场。在这里,记者看到了国有林场和村集体协同发展的有益探索,这也得益于驻点监督的“精准把脉”。
“分山到户”后,林地经营碎片化,村集体投入不足、经营管理粗放,导致村集体森林经营质量不高、林木收益低。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在驻点监督过程中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推动林业部门研究解决,推广“场村合作”模式,鼓励国有林场发挥资金、管理、人才等优势,与村集体合作,通过合资造林、出让经营、委托经营、林地入股等模式,推进集约化、高质量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村集体收入。
“因为是新鲜事物,一开始,很多村集体不愿意把林地拿给林场经营,认为只有林场得利,村子‘陪跑’。纪检监察干部逐村走访,给村里摆利弊、细算账,下了很大功夫促成合作。”官庄林场负责人张标强告诉记者,由村集体经营的林地亩均蓄积为6至8立方米,场村合作后,国有林场承诺亩均蓄积要达到12立方米以上,每亩能增收3000多元。“我们已和20多个村签约,合作面积14.6万亩,调动了林农造林积极性,同时也破解了国有林场发展壮大的瓶颈。”
“落实改革任务既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又需要纪委监委推动多部门协同配合”
在三明,很多村民会用红布把林权证和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一起包着放起来。有了林权证这个“红本本”,农民就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
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总结梳理地方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整理汇编形成了《化解林权“一地多证”权属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以指导地方妥善化解林权“一地多证”权属重叠问题,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三明经验再次被推广。“18个案例中,三明占了2个。”三明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底,三明就在福建率先完成了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但因权属交叉、证地不符等历史原因,一些林地权属还有争议纠纷。
三明市纪委监委建立“查勘定督”联动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推行“溯源查档、联合勘界、协商议定、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法,形成“部门联动+纪检监察监督”确权模式,集中攻坚历史遗留纠纷,破解权属争议,真正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改革目标。
以将乐县南口镇大拔村与明溪县夏阳乡瓦溪村的林地纠纷为例。1996年行政勘界后,两村的2900亩山林形成“插花山”,山场林地权属界限不明显。随着林地使用价值逐年提升,两村争议越来越大。为做好林权争议调处,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推动有关部门将“调解室”搬到“山林间”,现场督导会商、集中“会诊”,邀请当地有威望、熟悉山林历史的老村干、老党员、老林农参加,根据林业规划图上标示的山脊、山谷、路、水流等明显地物初步确认权属界线。经多方协商、现场指界、明晰界限后,最终两村签订了《权属争议协调书》,纠纷得以化解。
“落实改革任务既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又需要纪委监委推动多部门协同配合。”三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经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这种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历史积弊问题,解决效果一般都很好。”
此前,在林地确权后,林农办理林权证前还要花钱进行林权地籍调查。三明市纪委监委督促林业、自然资源部门打通数据壁垒,落实不动产登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有效衔接,共享林权登记数据,全面减免调查费用,推动常态化提供全免费林权地籍调查服务,累计为5000余户林农、林企节约费用约460万元。同时,对林农、林企申请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要件齐全的,要求在3日内办结。
前不久,国家林草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支持福建等3省份合理调减公益林中集体林比例等4条共性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措施》还提出6条个性政策,包括支持三明市等3地开展全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等政策,引领带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我们将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持续加大对三明林改工作任务的监督力度,坚持严明纪律规矩、维护改革大局,坚决查处干扰改革、破坏改革的人和事,发挥三明实践优势和改革精神,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三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记者 张梓健 自福建三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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