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08:48
近日,浙江省桐乡市纪委监委在办理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局原副局长张某严重违纪违法案过程中,就内部管理及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向该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强化整改,堵塞风险漏洞。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治本功效,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桐乡市纪委监委针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不精准、运用不充分等问题,通过制度规范、流程管理、靶向分析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靶向施治、切中要害。市纪委监委着力在日常监督、案件查办、巡视巡察中,查找“病灶”开具“良方”。持续深化以案破题,市纪委监委坚持在办案之初就统一安排谋划,办案期间由办案部门多维度收集素材,形成阶段性建议,查清基本违纪违法事实后,深挖案件背后案发单位(系统)暴露出的廉政风险隐患、管理难点堵点、制度机制漏洞等问题,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揭示问题、提出建议。
“我们把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贯穿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各环节、全过程,规范纪检监察建议书制作流程,着力保障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权威性。通过统一规定主送单位、整改反馈及整改期限等,严把制发建议出口关。”桐乡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桐乡市纪委监委定期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的建议,坚持强化闭环管理,着力推动整改落地。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该市纪委监委按照“谁提出、谁跟踪”原则,要求承办部门强化跟踪检查,通过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监督、跟踪督办、重点抽查等方式,督促被建议党组织、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建议制作、报批、送达、执行、反馈的工作闭环,实行挂牌销号、定期评估等机制,推动形成查处一案、发出一书、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应。(费晓英)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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