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09:3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4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以及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做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研究部署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巡视意见反馈后,委党组先后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打牢巡视整改的思想认识基础。委党组认为,这次巡视是党中央对卫生健康委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委党组严肃对待中央第十四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提出的意见建议,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坚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巡视整改,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视整改政治担当。委党组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中央常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分管工作的整改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2月8日,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落实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提出具体整改要求。2月25日,委党组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委党组和党组成员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查摆问题,主动认领整改责任,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为巡视整改明确努力方向。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视整改精准发力。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3月29日,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落实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进一步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每一条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限,将推进整改措施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具体人员,形成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
(四)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见效。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分管工作的整改责任,做好牵头抓总,召开分管单位的整改工作部署会,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研究制定措施、修订完善措施、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认真审核把关各责任单位研究制定的整改措施,每月跟进了解整改进度,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跟踪督办。
二、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
委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要求转化为对卫生健康行业的指导,不断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从政治高度来看待职责任务,从全局角度和人民立场来统筹谋划卫生健康工作,结合工作实践狠抓落实。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2021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将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庆祝建党100周年紧密结合起来,对全国卫生健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一手抓巡视整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水平,连续、精准、高效打赢了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防控歼灭战,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深入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1)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作为具体责任人,对每一件指示批示都深入研究分析,提出落实意见,研究部署落实工作。2021年以来召开25次委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不断为服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多次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2)注重发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作用。印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对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作出安排,把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政协会议医药卫生界和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专家分别作题为“从党的百年奋斗征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怎样理解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党史”专题学习辅导报告;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紧密结合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体学习。(3)深化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指导有关司局、单位配合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做好习近平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摘编整理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借助智库“外脑”,开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卫生健康发展史”研究。(4)按月调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进展,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明确责任分工、办理时限、工作目标,建立督办台账,根据需要随时调度重要批示最新进展,每月汇总分析办理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
二是加快推进健康中国任务实施。(1)加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统筹协调。汇总形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9-2020年实施进度和效果监测评估,对工作推进迟缓的加强督促。(2)加大健康中国行动协调力度。召开全国爱卫会暨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健康中国行动2021年度工作调度会,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和试考核工作。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20年试考核实施方案》《健康中国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组织开展2019年度、2020年度健康中国行动试考核。(3)协调推动重点专项行动实施,将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艾滋病防控、癌症早诊早治、建立完善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等工作纳入健康中国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进展表。(4)开展各地优秀案例征集和健康中国行动形象大使聘任、“健康达人”评选活动。遴选18个向全国推介的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典型经验案例,印发《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地区优秀经验案例汇编》。(5)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及要求,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三是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1)分析评估“十三五”时期县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完成2020年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评估并印发通报。制定“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2)在制定政策文件、加强经费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强调“以基层为重点”。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印发2021年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乡村医生培训时长从3个月调整为1个月,允许地方根据实际灵活安排,并要求各省份根据基层医务人员需求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培训。将疫情防控和儿童近视防治纳入培训课程,新增线上课程140节,将儿童眼保健中医适宜技术专家纳入项目专家组。目前线上学习已结束,共培训44948人,各省份均已组织实施线下学习。2021年,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紧缺人才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上向基层倾斜,多途径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将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作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印发《关于做好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不适宜配置固定乡村医生或短期内招不到合格乡村医生的地区(行政村),采取县乡巡诊服务、上级机构派驻、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等方式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并对巡诊服务、派驻服务、邻(联)村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保障和激励机制。会同中央农办起草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有关政策文件,提出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建设,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3)加快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2021年计划招收培养培训全科医生4万余人。(4)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指导地方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进一步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5)国家中医药局组织起草《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6)规范基层等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其中包括《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2021年版试行)》。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和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我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中央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研究提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取消社会抚养费等的修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废止社会抚养费等行政法规的决定。加强人口监测,跟踪研判生育形势和人口发展态势,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组织专家起草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全国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制度,目前已形成初稿,下一步将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2)组织开展老龄工作专题调研和书面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研究起草“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有关内容。起草《“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做好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工作有关文件;研究起草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相关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我委等部门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组织开展2021年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扩大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将老年医学人才培养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提升运用智能技术能力;评选出992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2月份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并开展标准宣贯。在委官方网站发布《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解读,通过在线访谈形式组织专家进一步广泛解读宣贯,开展培训指导地方实施。制订完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已经委主任会审议通过,正在会签教育部联合印发。多次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在全国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培训会和全国疾控工作会上作重点部署;召开近视防控专题会议,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推进抓紧落实;印发《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点》,细化全年38项具体工作措施,将2项工作列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压实压细各方责任;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一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1)加强系统研究,对2015年以来制定的分级诊疗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技术方案进行梳理,分析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相关文件制定情况。(2)主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共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设计。(3)梳理我委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印发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任务分工方案,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统筹调度。(4)印发开展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民健康覆盖地方试点项目的通知,推动在县域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形成有序就医格局。(5)印发组建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评估专家组的通知,包干划片评估指导各地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开展“十三五”时期分级诊疗制度和体系建设评估,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求,起草关于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件。(6)根据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以及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目前正在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计划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文。(7)印发《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2020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数据填报工作,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效果监测,形成《2020年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进展情况报告》。(8)先后召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片区经验交流会5场,覆盖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动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9)每月刊发一期《卫生健康工作交流—县域医共体工作专刊》,截至目前本年度共印发10期。通过《健康报》等媒体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专题宣传报道。
二是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1)全面总结2020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经验,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2)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9项重点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在科学规划社区医院布局、突出服务特色、严格社区医院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加强政策协同等方面提出要求。(3)开展乡村医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累计培训118万余人次,提高乡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4)在全国遴选8个县市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
三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1)全面开展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并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委办公厅印发《2019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起草《2019年度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报告(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委内相关司局意见,同时对2020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进行质控。(2)印发《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智慧医院顶层设计,完成2019年和2020年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并发布评估结果,正在组织2021年度智慧医院分级评估工作;针对老年人便利就医问题,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各省份已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持续落实相关举措。(3)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并在中央媒体刊发。印发部门和委内司局分工方案,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家组,举办全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开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4)点面结合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点上选择若干家大型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工作方案》,赴部分医院进行调研并听取医院领导班子意见建议,征求相关部门和委内相关司局意见。召开委专题会议研究试点工作。召开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部署会,就委省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合作协议征求相关省份和医院意见,并对试点工作提出要求。指导试点医院及其所在省份细化完善委省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合作协议。面上在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名义印发《关于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导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制定和修改完善以省为单位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加强分类指导,分门别类确定重点任务清单和配套措施清单。同时,指导非试点省份因地制宜制定推动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5)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总结评估,分析研判我国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服务利用状况及变化趋势。(6)深入调研,编制“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优质资源扩容并均衡布局。(7)持续指导督促委属(管)医院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严格落实区域医疗卫生规划要求和基本建设管理要求。
四是加大行业综合监管力度。(1)完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召开综合监管督察反馈工作会议,联合相关部门通报2020年度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情况,要求被督察省份进一步发挥各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联动和工作衔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综合监管责任。(2)推动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经指导和督促,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以多种形式部署落实此项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各地把此项工作作为综合监管重要内容做深做实。(3)健全社会监督渠道,推动社会监督。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反馈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意见的函》,要求各地强化社会共治,做好普法教育,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平台。
五是狠抓医德医风建设。(1)召开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会议,对加强协调联动作出专门安排,进一步加强部门间联系,落实重点任务的事前通知、事中通气、事后通报的联动工作机制。(2)印发《2021年度纠风工作要点》,对开展打击“红包”“持刀加价”等问题作出专项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3)推进升级完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文件,已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待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后,将择期联合印发。(4)召开座谈会听取行业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意见,探索构建“互联网+”行风监管平台,指导医疗机构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医德医风取得实效。(5)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处理“十应当”的通知》,指导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处理,加强医患沟通,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氛围。(6)推进医学会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为医疗纠纷的依法妥善处理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推进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完善,加强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医疗纠纷。
六是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1)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委本级向基层采集数据的信息系统清单,明确不在清单内的信息系统不得向基层采集数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同时接受群众监督。(2)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信息系统全口径管理,对不符合整合共享要求、增加基层负担的信息系统不予安排建设运维经费。(3)研究起草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全行业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网络安全统筹指导。(4)总结全民健康信息化进展成效和存在问题,研判“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研究起草《“十四五”国家数字健康发展规划》。(5)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拓展完善全委政务云,支撑部署在委外的信息系统迁回委内、集中部署。(6)完成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在此基础上强化委内信息系统分析应用服务,加强数据共享和分析应用。(7)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对接共享,推动多码融合。
3.坚持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作用。(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协调作用,增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协同联动,自2020年12月以来先后召开4次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各成员单位医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各单位相互交流提供沟通平台。把强化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动部门形成医改合力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名义印发《关于开展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阶段性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试点省份评估工作,并形成有关评估情况报告,以省域带动全国面上医改取得更大突破。(2)认真落实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协调责任,主动加强各部门联系,就重要政策举措,采取当面研讨、电话沟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等重要政策文件,协调各部门达成共识。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举办2021年全国医改工作培训班。以秘书处名义,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文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积极参与推动政策制定,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对接沟通,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协调医保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3)协助召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医改工作汇报,审议有关政策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医改工作。(4)协调筹备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医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起草并完善会议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会议交流发言内容,召开2021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充分发挥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作用,收集医改专家咨询委员的年度医改政策报告和建议。
二是协调推动合力改革。(1)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协同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统筹协调作用,与国家医保局座谈研讨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思路和工作举措,协同联动推动改革。(2)协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联动改革。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改革政策顺畅落地见效,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召开加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结余留用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全国视频会,对《关于加强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以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名义牵头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调度、了解并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指导地方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打通结余留用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3)协调国家医保局出台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和零售药店“双通道”供应保障的政策文件,推动医保谈判药品政策落地。(4)完善慢性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文件。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印发《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分级诊疗技术方案》;组织起草县域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包括:慢阻肺、冠心病、慢性肾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脑血管病)和心内科常见病种入出院参考标准、转诊指导原则,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目前正在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以单病种管理为抓手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三是加快推进改革任务。(1)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关于认定福建省三明市为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的函》,认定福建省三明市为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组织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省份医改牵头协调机构对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了《关于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的评估报告》。在三明市召开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现场会暨培训班,总结推广三明医改经验,部署深化医改有关工作。在三明市举办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新闻发布会,介绍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组建专家组赴三明市进行蹲点调研,指导三明市在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探索创新,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提升。起草《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分门别类提出普遍推广的经验和因地制宜尚需探索的经验,要求各地加大推广力度,先后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和委内有关司局意见并召开协调会,正在按程序报批。(2)加大医改重点任务的调度力度。继续开展医改监测,收集汇总2020年度各省份和相关部门的医改监测数据,完成年度医改监测报告;起草2021年度医改监测方案,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召开地方、专家等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完善医改监测指标体系,适时印发实施,并强化结果应用。制定2021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请各牵头部门和委内司局根据分工报送工作计划,按季度调度进展情况。
四是推动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1)制定《2021年度全国医院党建指导工作要点》。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落实委党组和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以及中央组织部和委党组联合印发的公立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明确2021年全国医院党建指导工作10项重点任务。(2)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先后召开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推进座谈会(东部片区)暨全国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组会、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推进座谈会(中西部片区),全面总结疫情防控斗争中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研究讨论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组织赴部分省份现场调研和指导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举办2021年第一、二期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示范培训班。(3)推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参加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沟通交流会,与相关部委共同研讨公立医院党建的新情况新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委属医院领导班子建设。
五是推动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1)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在148家医院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指导试点医院及所在地方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2)组织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评估,总结试点医院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3)研究制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重点任务指标,纳入医改监测台账,定期监测调度。(4)建设中国现代医院管理智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理论研究、实践指导等方面作用。开展2021年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发掘典型案例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编写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辅导读本,提高各地对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关政策的理解把握和落实能力。
六是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研究支持力度。(1)研究制定《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大力推进“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将该项工作作为工作任务台账重要内容。(2)大力推进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加强与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推动《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拟于近期印发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中医药融入大卫生大健康发展格局。向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印送《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与国家中医药局的沟通衔接,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向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国务院报送有关情况。(3)加大联合调研和政策项目支持力度。政策支持中医药融入公共卫生体系,共同组建应对聚集性疫情防控常备工作队,赴疫情发生地做好救治工作;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开展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持续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相关项目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共同研究推进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支持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中医药国际合作专班工作,支持召开“中医药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论坛”,推动中医药参与全球抗疫合作“走出去”。(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高度重视中医药作用。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同部署、同落实,推动中医药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疫情防控,创新形成落实中西医结合的“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医疗模式。全力以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先后制定多版中医治疗方案纳入国家治疗方案,形成覆盖全过程的中医诊疗规范和技术方案,筛选出“三药三方”等有效方药。指导定点医院科室推出中西医双主任制,将中医药融入预防、治疗、康复各环节。(5)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委党组会议专题审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202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进展的汇报》《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草案)》《关于〈“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汇报稿)〉有关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研究审议《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加快推进条例立法进程。(6)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与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加强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中西医协同的强大合力。(7)联合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将高水平中医医院纳入总体工作一体安排。(8)在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规划时,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开展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充分考虑中医药工作。配合中央组织部筹备举办省部级干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专题研讨班,将中医药工作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在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轮训班时,将国家中医药局司处级干部统一纳入、一并部署参加培训。全面梳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关于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的相关成果。配合科技部修改完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配合科技部修改完善科技创新2030-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在4大慢病研究任务中均布局中医药防治相关研究。
4.牢固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
一是改善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1)会同财政部设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项目,2021年安排资金重点支持省级和县区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体系,提升疾控机构实验室装备水平,提高人员队伍能力,促进基层疾控机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入将重点支持各级疾控机构等方面建设,已支持全国146个省-市-县级疾控机构建设(含打捆项目)。(3)积极研究加强疾控机构和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疾控骨干人才和卫生监督执法人才培养等项目。
二是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1)修订《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召开《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研讨会,开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标准及分级响应措施、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及预警措施、事件分级及事件报告标准专题研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情况,编写《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2)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印发《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患者救治功能模块纳入其中。印发《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技术指导方案》,各地正在积极报送本省份基地项目承建单位相关材料。
三是加强疾控体系建设。(1)研究起草“十四五”时期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将强化疾控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等纳入“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规划统筹推进。(2)完成2021年重点调研课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地方进展”调研报告,及时掌握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指导各地从完善体系网络、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支撑保障力度等方面,持续推进疾控体系建设。
四是推动解决疾控人员流失问题。(1)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对12个省(区、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深入分析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存在问题,深挖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2)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编制公共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计划支持国家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激发人才活力,为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针对公共卫生岗位特点,专门制定公共卫生类别的职称评审标准。(4)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疾控体系改革有关精神,将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疾病预防控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出台支持疾控人才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五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会同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医学科研诚信及相关行为规范》,将生物安全等纳入医学科研诚信管理,落实机构主体责任;牵头研究起草《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
六是加强医药卫生科研攻关。(1)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卫生健康领域的产业和行业政策、规划、标准与科研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在提出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需求方面的作用。(2)作为行业部门配合科技部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领域中接续实施“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在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前沿生物技术、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多领域部署了一批重点任务,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3)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通过参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谋篇布局,和科技部作为共同组长单位完成了“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指南编制工作,参与并组织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不断推动“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修改完善和尽快启动实施。
(二)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5.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1)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召开2021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在工作回顾中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2020年的三件大事之一;在工作部署中将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2021年的重要任务。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党组书记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研究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先后召开2次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关于巡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审议通过《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审核把关分管司局制定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分管司局整改情况汇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召开委廉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20年以来驻委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印发《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年度一项重要任务。印发《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表》,党组成员分别担任各项任务的牵头领导,做到任务清、责任明。(2)做好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卫生健康廉政之窗”微信公众号,转发典型案例通报和廉洁提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就相关案件开展调查及问责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制定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和处理的实施方案,对责任人员予以问责追责,督促责任部门坚持以案为鉴,做好问题整改。(3)坚持专题会商制度。认真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与委党组专题会商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商会议,驻委纪检监察组向委党组通报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中发现问题。先后研究制定了2020年下半年、2021年上半年专题会商会议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以专题会商通报问题的整改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
二是深入开展党组内部巡视。(1)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巡视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召开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赵乐际同志在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审议通过委党组落实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委党组2021年巡视工作计划、关于建立巡视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关于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要求落到实处。(2)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推动成果运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委党组巡视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委党组2020年巡视情况汇报,党组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推动解决巡视发现的重大问题。召开巡视反馈会议,向2020年巡视的11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视意见,分管委领导出席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压实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整改责任。向驻委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被巡视单位纪委移交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向相关职能司局移交巡视发现与其职责相关的问题。(3)统筹巡视工作进度,启动委党组2021年常规巡视。按照2021年巡视工作计划,制定委党组2021年巡视工作方案,对11家单位开展常规巡视,实现党组巡视任务在一届任期内全覆盖。选优配强巡视组成员,3个巡视组由在职正司局级领导担任组长,在职副司局级干部担任副组长。强化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更新完善委党组巡视干部人才库,举办巡视工作培训班。召开委巡视工作会议暨巡视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书记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召开被巡视单位巡视进驻动员会,3个巡视组已完成进驻工作。
三是加强对所属社会组织的管理。加强与民政部的沟通,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论坛年会等会议管理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关于加强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年度会议计划报备审核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健康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保证政治方向的作用,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严格按照委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要求,对节庆、论坛、展会、博览会等活动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会,对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论坛、展会、博览会等事项进行强调和部署。
6.忠诚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驻委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1)强化政治监督。建立了对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督促工作机制,重点督促履行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逐一约谈司局和直属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巡视整改监督,建立中央巡视整改监督台账并持续动态更新,督促责任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进展。(2)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完善会商机制,确保专题会商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廉政档案,认真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督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开展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监督检查;开展对直属单位和京外单位监督检查;对廉政风险较高的事项权力运行开展持续监督;加强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巡视整改监督。(3)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优先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处理台账》;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力度。(4)加大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和直属联系单位纪检机构的指导力度。
二是着力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1)将委党组举办的第2期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设置成纪检干部专班,机关纪委委员、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参加,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理论、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机关纪委建立周学习制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巡视反馈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17次,促进了办案能力提升。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全员培训的通知要求,机关纪委研究制定了年度全员培训计划,实行每日个人自学、每周集中学习、每月专题研讨、每季知识测试,深入学习规定的书目篇目,提升能力素质。(2)提升线索处置质量。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会,分析研判受理的问题线索,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加强业务指导,精准分析研判处置方式。建立案件办理情况审核把关机制,对转交下级纪委办理的案件初核情况、审查审理情况从严审核把关,对党纪适用不合理、处分不合理的案件提出修改意见。(3)建立提级办理制度。对反映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线索,由机关纪委直接办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7.切实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一是认真开展廉洁风险梳理排查。组织委直属机关各司局、各单位结合承担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廉洁风险,进一步梳理廉洁风险点,修订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机关纪委汇总各司局、各单位的权力明晰表并汇编成册,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开展权力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由机关纪委委员牵头组成检查组,抽查重点司局、单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情况,向被检查司局、单位反馈意见,向各司局、单位印发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1)规范公立医院考评。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相关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加强岗位廉洁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将加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内容纳入责任司局的工作制度和党支部手册。修订完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组织召开医院评审标准视频培训会,指导各地运用《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规范开展医院评审工作。目前正在修订《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促进医院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完善基本药物遴选工作。深入查找廉洁风险,研究制订《药政司关于涉及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外单位来访接待工作制度》,在委官网发布《关于不存在面对企业入选基本药物目录开展培训和综合评价的声明》。
三是防范医商利益输送。以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为抓手,将完善院内医商管理制度作为巡查重点,已完成首批次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现已启动2021年第二批次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加大对典型案例的行业内通报,已完成部分案例的收集工作并组织当地核实。将加强防控医商利益输送列入《2021年度纠风工作要点》,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对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以及各种形式的商业利益输送作为未来3年工作重点,进行重点部署、重点推进。
8.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加强和规范调研工作。(1)加强调研制度建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中办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委机关调查研究工作,更好服务科学决策,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2)聚焦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委机关重点调研课题相关工作的通知》,围绕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健康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确定《“建成健康中国”评价体系与保障机制研究》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调研》等重点调研选题,目前正在汇总调研成果。(3)加强调研成果转化。明确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将择优按程序上报;在综合办公管理平台增设“调查研究”栏目,刊登优秀调研成果,送委领导、委机关各司局参阅;在委机关相关信息刊物编发、编印年度调研成果集,送委领导、委机关各司局、直属联系单位和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参阅。(4)明确调研要求。在调研时间、主题、成果产出、成果转化、调研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加强调研成果向政策措施的转化,要求各司局在出台政策文件前先到基层开展调研,发文时在办文要报进行说明,无调研情况材料的一律退回补充。
二是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指导各地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考核、督导、评价,建立签约居民回访机制,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确保“签而有约”。组织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活动,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实现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长期处方服务。
三是加强信息化系统管理。(1)加强公文审核。对需要各地填表报数的相关内容从严审核把关,确保填报内容在我委确定的填报清单中;可通过信息化系统抓取数据的,一律不得要求地方填报。加强司局便函发文情况监督,确保只减不增。召开专题会,向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强调和部署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2)用好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我委印发的《全民信息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摸清底数,建立清单,规范采集,切实为基层减负。做好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共享工作,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持续推进系统整合共享,力争政务信息系统大幅减少。(3)开展摸底调研。选取浙江、湖南、陕西等3省6地市的部分基层机构作为东中西部地区代表,针对基层报表情况开展摸底调研,分析、梳理问题症结,研究整改建议。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9.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增强委党组的担当进取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担当精神,提升班子整体能力,增强推进卫生健康工作发展、破除改革发展难题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对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
二是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2021年,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加强充实了部分委直属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对不团结、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班子进行调整。提高干部考察材料质量,突出政治素质考察,政治表现内容体现每名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对委机关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着眼长远建设和整体结构,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推动委属培训单位开展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10.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围绕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要求,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机构改革赋予的新职能,科学规划“十四五”时期我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目前已形成规划初稿。
二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建设。启动老专家服务基层健康行动,开设银龄医生进基层服务专栏,鼓励引导退休医务人员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执业和保障情况跟踪调研工作,目前已完成政策文件、典型案例、调查问卷的收集工作。
三是加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2021年,根据各省上报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需求,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计划招收培养培训全科医生4万余人。将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在2021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中单列计划、带帽下达,要求各地做好紧缺专业人才招收培训工作,加快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计划培训1234人。组织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对《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在评估基础上,研究“十四五”时期加强儿科医师队伍建设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工作。
11.认真履行好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对委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委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向中央专题报告了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召开委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印发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对2021年党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其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开展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发挥“头雁效应”。8月份,党组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作个人发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委党组制定了支部联系点工作实施办法,党组成员采取调研座谈、参加活动、讲党课等方式深入联系点开展工作。结合组建委党史学习教育巡视指导组,调整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组设置,将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委和委直属京外单位纳入党建工作日常督导和综合督查范围,完成委直属机关精品党课和优秀主题党日评选活动。
二是完善直属和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配备。2021年,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时批复直属和联系单位的换届请示,为直属和联系单位配备了党委书记(含副书记)、纪委书记。
三是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完善和落实委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督促提醒机制,印发2021年关于提醒按期换届的通知,对委直属机关22个应换届党组织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认真学习《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修订完善委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开展专兼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完成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培训支部书记902人;正在筹备2021年委直属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建立以干代训制度,加大对委直属机关各单位党办(组织处)负责同志的培训力度。
(四)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整改巡视等监督发现的问题。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检查评估,组织委直属机关各单位共865个党支部于2月份完成检查评估。将基本达标与不达标党支部的整改工作纳入委党建工作督导,加大督导指导力度,组织和督促未达标党支部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注重选树培育先进典型。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委直属机关“两优一先”、精品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示范案例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共表彰350名党员、145名党务工作者、146个基层党组织。共评选出委直属机关“书记讲党史”精品党课100个、委直属机关“书记讲党史”优秀主题党日100个。
三是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导力度。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督导调研,将社会组织党建纳入党建工作综合督查,由委党建工作督导组适时对社会组织党委开展现场检查。联合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委对其所属党支部进行抽查,摸清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帮助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引领行业发展课题研究,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3.加强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管理。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调研、联合督导,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关于加强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压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具体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重大事项审核把关和监督作用。
14.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帮扶力度,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调整成立委主要领导挂帅的“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设置和职责,确保衔接工作顺利推进。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和机制安排;同时,研究制订配套文件,调整优化大病专项救治、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健康促进等政策措施,并做好政策解读,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明确倾斜支持政策,制订具体帮扶措施。协调财政部落实卫生健康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支持832个脱贫县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并向16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三、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8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取得初步成效,但整改任务依然繁重。下一步,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抓紧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用好巡视成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扛稳抓实中央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同步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眼于卫生健康事业长远发展,夯实狠抓整改的思想认识基础,增强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将巡视整改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高效的措施推进整改工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两个维护”。
(二)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坚持分类施策,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总结提升;对于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力争早日销号;对于需要持续推进的任务,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规定,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坚持统筹推进,一体整改巡视新发现问题和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四个融入”,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统筹用好巡视成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三)全力推动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防控措施落实,稳妥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人群接种。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改革疾控体系、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意识,积极有效防范化解生物安全、医疗安全等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把安全发展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做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全力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四)主动接受对委党组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组关于委党组整改进展情况的审核评估意见,认真组织力量修改完善,改进整改工作,提升整改效果。根据中央巡视整改要求,认真做好巡视整改情况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及时报告整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每月报告整改进展情况,针对驻委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共同推动巡视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8792147;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zhenggaiban@nhc.gov.cn。
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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