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9日08:0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志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志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规为配偶办理延迟退休;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设立“小金库”并滥发津贴补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不力,不如实向上级报告工作,对下属公司风险防控不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提拔、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张志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志德简历
张志德,男,汉族,1966年9月生,山西汾阳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1月,任太重集团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原重工)起重机分公司副经理;
2005年1月,任太原重工起重机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
2008年1月,任太重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太原重工起重机分公司经理;
2009年4月,任太重集团董事兼太原重工总经理;
2012年3月,任太重集团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太原重工董事;
2016年6月,任太重集团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太原重工副董事长;
2017年3月,任太重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太原重工副董事长、董事;
2021年1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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