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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机关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年04月21日08:1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央政法委机关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至6月30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中央政法委机关开展了巡视。2020年8月22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央政法委机关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中央第四巡视组对中央政法委机关开展巡视,是对我委履行职责使命的全面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政法干部的关心爱护。中央政法委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目前,4大类43个问题107项整改措施中,集中整改的75项,已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督促督办等落实;列入持续整改的32项,已完成27项,其余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以上率下,带头履行巡视整改责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任副组长兼整改办主任,具体牵头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先后召开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整改办会议、5次秘书长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周研究、旬督办,紧盯严督,狠抓落实,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全员发动、全面整改,凝聚强大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融入”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做到全员整改、全面整改。各厅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发挥“施工队长”作用,立足实际细化分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到人。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三是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一体推进中央政法委机关和涉及政法系统整改。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求,统筹抓好中央政法委机关和涉及政法系统巡视整改任务,将巡视反馈涉及政法系统的问题通报中央政法各单位,推动建立台账,统筹全系统问题与本单位问题、老问题与新问题、长期问题与当前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协同推进整改落实。

  四是严密组织、严格督办,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及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按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研究进展情况和重要问题,整改办每半月开展督办落实,及时了解情况,动态更新台账,编发19期简报交流整改经验做法。把质量作为整改工作生命线,秘书长会议对重要整改措施逐项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正解决问题。

  五是强化监督、同向发力,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监督,研究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和自身整改工作方案,抓实派驻监督与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监督巡视整改与加强自身整改的有机结合。盯紧关键少数、突出政治监督,全程跟进掌握巡视整改进度和质量,及时督促提醒,有效传导责任压力。聚焦重点任务、开展驻点监督,实地检查有关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以点带面推动巡视整改深化落实。把握节点、选准切口,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室开展巡视整改调研督导,对中央政法委机关巡视整改各项文件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措施落地,整改工作见效,以有力监督推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政法工作职能责任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政法系统政治建设

  一是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2020年10月30日召开动员部署会,派出督查组对山西、辽宁、江苏等6个省实地督查,综合采取“听、查、谈、访”等方式,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督促有关政法单位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督促指导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健全落实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推动司法部完成《律师法(修订草案初稿)》,进一步强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依规依纪处置有关责任人员。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突出总体谋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谋划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路举措,机关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法学大讲堂,部署推动中央政法单位开展学习培训,办好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筹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修班,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教育,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公安部结合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工作,司法部出台《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规定》,把政治督察作为警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监狱戒毒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政治督察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情况跟踪督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全流程贯彻落实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督办工作,推动中央政法单位建立更加规范、及时的办理落实和情况报送机制。

  2.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任务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政法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2020年11月10日,召开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充分发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各专项组作用,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对相关领域涉稳风险精准摸排、系统梳理、化解处置、集中攻坚。研究起草《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工作机制、方法手段、载体抓手和组织保障。研究制定《2020年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增加政治领导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系统谋划的针对性、时效性。2020年8月26日,召开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从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监督、政法机关制约监督等6个方面研究提出政策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中,总结推广“红色物业”等基层创先的好做法好经验,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平安中国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培训的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重要训词要求作为重要内容,就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对政法干警的政治教育、健全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等提出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深入总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制定《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将政治建设作为教育整顿重要内容。按照分两批推进、自下而上开展的部署安排,2021年2月27日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就全国政法机关全面铺开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抓紧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推动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推动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解决检察队伍突出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印发《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方案》,狠抓队伍突出问题整治。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重点在谋划加强政法系统政治建设和统领上下功夫。推动中央政法各单位研究自身“四化”建设意见。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执法司法监督。结合监督职责加强针对性教育整顿,2020年7月至11月,在5个市本级及4个县(市、区)有关政法单位、2所监狱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抓好“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紧扣执法司法业务,坚决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组织力量重点查处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总体谋划,结合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纸面服刑”调查等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减假暂”等环节突出问题,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中央政法单位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度机制,推动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司法腐败问题的意见》,召开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议通过《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公安部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安全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加强执法制约监督的意见》,司法部研究起草《关于在队伍教育整顿中深入开展监狱综合治理的通知》,推动整治执法司法监督突出问题。

  3.统筹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研究部署加快构建与新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召开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聚焦放权后面临的新情况,加快构建新型制约监督制度,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政法部门之间和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开展政法领域改革专项督查,2020年10月中旬,会同中央政法单位开展督查,对强化党的领导监督、政法机关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既发现先进典型经验,又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已形成督查报告报中央改革办。推动政法单位解决偏重员额制、放权和独立办案等问题,指导中央政法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最高人民法院编写《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读本》,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督促地方法院严格落实《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建立能进能出的法官员额管理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已出台刑事诉讼规则的基础上,先后修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制定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规范检察权运行制度体系。

  二是推动改革措施系统集成、协同高效。2020年9月中旬,就深化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会同财政部等单位在浙江、福建两省开展联合调研,全面了解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进展情况,推动进一步规范统管模式。2020年11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与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谋划规范统管模式的思路举措。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改革试点情况,统筹推进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

  4.坚决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

  一是健全预测预警预防机制,研究起草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关于风险评估主体、方式、程序以及结果运用、实施跟踪方面的政策措施,强化刚性约束,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把重大风险化解在源头。建立每周一研判制度,及时把握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涉稳动态,对重大节庆期间维稳安保工作作出专题部署。

  二是推动政法各单位强化预测预警预防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涉诉信访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提前研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清理申诉5年以上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排查化解信访风险,做好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公安部健全情报日常研判机制,严密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狠抓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推动政法系统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中央政法各单位深化警示教育,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巩固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成果,采取日常督察等方式,对开展警示教育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杨克勤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公安部印发《关于结合通报曝光案例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的建议书》,司法部组织开展全国监狱系统专项警示教育,编发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二是强化中央政法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自身“一岗双责”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整改期间立行立改,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组织生活会。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秘书长每年与局长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副秘书长每年与分管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加强教育管理。完善责任机制,修订完善中央政法委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围绕进一步强化“两个维护”、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增加13项责任内容,作出46处修订。认真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机关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以及违规违纪情况,系统分析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态势特点、形成原因,并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健全与纪检监察组沟通机制,将会同纪检监察组做好会商工作、配合做好驻点监督工作纳入主体责任清单,根据《驻点监督工作方案》,研究细化4个方面8项配合措施,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对我委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制定22项配合监督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2.机关纪委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

  一是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规,将“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把函询作为抓早抓小抓苗头的重要方法”等内容纳入机关纪委责任清单内容,进一步以明责促履责。

  二是完善靠前监督机制。组织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监督。认真落实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与新提拔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三是完善警示教育机制。健全警示教育大会制度,形成全员警示与专题警示相结合,违纪干部现身说法与典型案例通报相结合的警示教育机制。针对个人事项报告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警示,通报处理案例。结合纪检监察组有关建议,在退休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探索抓好退休干部管理。

  四是认真查办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来信和问题线索按照自办、转办分类处置,对自办件依规依纪开展函询或初核,对转办件跟进推动。在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就处置方式、处置意见等认真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提升线索处置质量。

  3.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和防范廉政风险

  一是研究解决政法系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完善政法系统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制定《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专章规定刑罚交付执行以及检察机关监督。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完善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中央政法单位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司法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防范机关廉政风险。排查廉政风险,组织机关各厅局、直属机构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排查政策制定、经验推广、案件协调、考核评比、经费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研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举措。筑牢制度防线,制定实施重大案件督办处理工作的规定,明确案件督办参与人员禁止性规定。强化管理监督,建立廉政风险定期自查机制,组织各厅局、直属机构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违纪干部所在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及时剖析问题、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深化“灯下黑”专项整治,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署,深化专项整治并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回头看”,“三上三下”查找短板不足,制定《整改工作台账》,各党支部细化分解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已全部完成整改。

  4.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是坚决杜绝重会议研究轻落实、重文件制定轻执行问题。进一步加大精简文会力度,严把文件、会议数量关口,2020年发文、开会数量分别比上年减少10%、26%,提倡开短会、开视频会,开解决问题的会。

  二是切实深化调查研究。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围绕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深入开展“蹲一省带一片”调研,扎实开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专题调研,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意见》、《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和工作举措。完善调研制度,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调查研究的七项措施》,明确重大决策必先调研,中央政法委各厅局、直属机构负责对接1至3个市县联系点,每年蹲点调研至少2次。推动课题研究,做好第五批“十大课题”验收工作,推动形成扫黑除恶常态化“六建”机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分类指导机制等成果。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确定第六批“十大课题”。

  三是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将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列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组织协调严肃查处一批干预过问案件的领导干部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干警。中央政法各单位积极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通过内部巡视、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对执行“三个规定”和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系统内巡视期间对执行“三个规定”开展专项督查,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通报省级检察机关执行情况;公安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对省级公安机关开展政治督察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国家安全部制定《关于进一步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系统贯彻落实;司法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有关举措分工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四是优化平安建设考评指标和程序。制定印发《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任务规定》,强化政法委员统筹基层平安建设工作的职能,推动平安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广泛听取关于优化平安建设考评的意见建议,制定《2020年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原则上不再要求地方提供材料。

  (三)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1.领导班子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检视问题,2020年11月13日,中央政法委机关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主动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2021年2月1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深化整改落实。班子成员主动查摆自身担当作为方面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深入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每周统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事项制度,及时纳入秘书长会、秘书长办公会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真刀真枪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开展深入批评和自我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落细落小、以小见大,出于公心、敢于直言,民主生活会辣味十足,取得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2.严格执行干部教育管理和有关制度

  一是强化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存在问题的单位即查即改、集中整顿,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检查剖析存在问题,推动改善政治生态。相关单位制定《关于实行“学理论学业务学规矩”制度 增强支部“双周学习”实效的意见》,建立支委联系党员制度,全面深入谈心谈话,针对不良苗头及时“扯袖子”。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影响期的规定,并进行深入讨论,制定《中央政法委执行处分等影响期有关规定实施办法》,要求机关各厅局、直属机构在干部推荐、评先评优中,不得推荐影响期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审核把关。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6个规范制度,细化“三个特别”标准,完善优先选拔任用机制。

  3.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研究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秘书长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完善党务干部培训机制,加大党务干部调训力度,开展“分享式”培训,党务干部参训后,举办交流会分享学习成果;及时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的意见。完善主题党日规范机制,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工作规范》,明确频次、主题、程序,选树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将主题党日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促进规范提高。

  二是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汇编》,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的内容、形式、程序、频次等作出规范。积极推动创新,把2020年作为“机关党建创新年”,制定实施《关于以创新提升党支部活力战力的意见》,创设年度党建工作“金点子”评选制度,各党支部围绕活动主题、形式和成效积极创新支部工作,推选出一个创新亮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联合评定了档次,作为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加分项,有效引导各党支部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具有创新意义、推广价值的工作方法。1个党支部被评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2个党支部入选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党支部创新案例。整改突出问题,督促机关有关直属机构党支部查摆整改党支部会议与经营例会合开问题,做到支部会议与经营例会会议分开、议题分开、记录分开。制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规范》,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展严肃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随机派员参加,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强化监督指导。

  (四)进一步深化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

  1.深化审计问题整改

  一是全力推动部分项目竣工决算。成立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大力推动整改落实。审计中介机构完成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总体评价良好,已将审计报告和项目资料提交中直管理局,申请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二是积极稳妥解决1家直属事业单位超标准列支津补贴未清退到位问题。认真梳理未清退到位人员和款项,从工资中分3次扣除应清退款项。

  2.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

  一是大力提升履行新时代政法工作新使命新担当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秘书长会议、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2020年举办“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6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展示会”,42名局、处、科级干部展示交流,提升学思践悟实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育人选人用人“七大机制”,把“特别优秀、特别艰苦岗位”干部作为优先提拔使用对象,激励干部争先创优。召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等,用先进典型引领政法队伍提升履行职责使命的能力和水平。用好机关各厅局、直属机构41个联系点,打造联系、服务群众“直通车”,选派12名青年干部赴扶贫点蹲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劳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帮助扶贫点引进资金、销售农产品、培训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超额完成责任书指标,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中央和国家机关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二是切实强化党支部建设。组织各党支部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对照“六个规范、22条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查摆短板不足,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逐项整改;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汇编》,提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坚持表彰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创新“末位鞭策”,明确考核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调整支部书记职务,以问责倒逼后进。

  三是强化党支部组织生活政治引领、丰富组织活动形式。深入推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扎实开展“不忘初心、弘扬优良家风”主题党日等,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突出“三会一课”“双周学习”的政治功能,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文件作为“第一议题”学深学透;通过与基层政法单位、定点扶贫县村党支部结对共建、视频连线政法英模家人讲述家风等方式,丰富主题党日形式。

  四是完善廉政警示教育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全员警示,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突出问题警示,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阶段性突出问题,通报典型案例,进行反复提醒;强化重点人员及部门警示,针对个别长期存在问题的单位,采取集中开展优化政治生态教育等方式专题警示,组织发生违纪问题的党支部专门召开组织生活会,违纪干部作出深刻检查,全体干部受教育。

  五是推动解决基层执法司法不公、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多发问题,健全抓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加强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的通知》,坚决严肃查处执法司法腐败问题,清除害群之马。制定印发《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组织中央政法各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系统专项整治方案,坚决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突出执法司法问题。坚持开门搞整顿,开通运行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对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线索做到应查必查;组建由16名部级干部任组长的中央指导组,进驻各省区市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三、坚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经过集中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下一步,中央政法委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落实反馈意见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政法工作实现新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政法工作新篇章。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秘书长会议、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制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潜心学、深入系统学、跟进持久学,推动理论武装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为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不竭力量。强化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督办制度,推动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集约化考核,确保批件办理“严、实、快、优”。开展每项工作都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方向正确、举措有力、落实见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各项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确保政法工作始终置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政法系统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中央政法委派员列席中央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中央政法委委员述职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任务。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开展战略性、全局性、引领性“十大课题”研究,认真谋划和扎实推进“十四五”政法事业发展。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政法工作首要任务来抓,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坚决防控化解各种政治安全风险。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推动政法系统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贯彻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支点,以创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为基点,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抓紧化解涉稳存量风险,有效遏制涉稳增量风险,坚决防范涉稳变量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全面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安宁、百姓安乐。以更大气魄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抓好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在深化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抓出一批有示范力、影响力的改革亮点,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责任,一体推进政法系统和中央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中央政法单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落实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和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规定,尤其要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落实好《中央政法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组织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做到分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深入开展机关教育整顿,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确保干部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与纪检监察组协同探索机关内部巡查制度,全面排查机关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用好函询等办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解决苗头性问题。坚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究、决不姑息。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灯下黑”专项整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微服私访”、“随机调研”等调研制度,常察实情、多接地气,根治“大机关病”。

  (四)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秘书长会议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创新年”活动,以党建工作“金点子”评选鼓励党支部大胆创新,完善激励鞭策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机关“三新”展示会制度,完善部局处长同台讲机制,灵活创设选题,促进展示会越办越好。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实效。班子成员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特别优秀、特别艰苦岗位”干部作为优先提拔使用对象,实行“多批次、小批量、多统筹、常态化”干部选任机制,健全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制度规定,进一步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按照党中央部署,紧密结合中央政法委实际,持续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提高。

  (五)进一步深化整改任务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组织领导再强化,落实“四个融入”要求,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和巩固提高,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分类推进再深化,对已通过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改进工作、督促督办等落实的整改任务,持续深化整改效果;对列入持续整改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持之以恒地抓、锲而不舍地改,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督办落实再加力,对后续整改任务列出清单,按照时限督办,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方式:010-83079336;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邮编100008);电子信箱:zyzfwxszg@163.com。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责编:任一林、任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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