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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责任当生意 将人情凌驾法律 收了钱就少扣分

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追剧也普法②这些“触碰底线”的行为影响很恶劣

2021年01月25日12: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追剧也普法②这些“触碰底线”的行为影响很恶劣

今晚,《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第二集如约播出,热度不减。本集主题聚焦“守护民生”,披露了孙小果离奇“复活”背后的“保护伞”,劳保所所长与“野律师”串通、贪污截留农民工赔偿款,深圳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欺诈患者、强制消费乱象丛生等问题细节,直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恶劣行为。

工人们救命钱被截留31次、共计29万余元,死刑犯两次改判五次减刑、出狱后屡次作恶,患者遭强行扣押、甚至被逼跳楼……这些行径严重啃噬人民群众利益,危害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极为恶劣,教训十分深刻。令人警醒之余,有哪些纪法知识值得关注?让我们一起来边追剧边学习。

把责任当生意,与“野律师”串通,从工人救命钱里吃差价

——手握公权却借职务之便贪污截留,应当承担哪些纪法责任?

【典型案例】浙江省原玉环县人社局城区劳动保障所所长吴福康,与“野律师”相互串通,共同谋利。把职责做成了生意,从工人救命钱里吃差价,对待务工人员和厂方,各有一套生意经。在务工人员这边,吴福康尽量压低他们的期待,说服他们以较低的金额接受调解。而在厂方那边,则把赔偿金往高里谈。如此贪污截留,先后从31个务工人员的工伤赔偿款中,共计截留29万多元。

纪法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贪污贿赂的;(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当贪欲蒙蔽双眼,权力便会蜕变成攫取私利的工具。吴福康虽然职务不高,但是手握劳动仲裁权,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密切相关。面对伤残劳动者及其亲属的期盼,吴福康却从工人们的救命钱里吃差价,严重啃噬群众的获得感,侵蚀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性质恶劣,纪法难容。吴福康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同时追缴款项32.54万元。追回的赔偿金,被一一送到了当事人手中。

吴福康案教训深刻,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应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两次改判五次减刑,死刑犯离奇“复活”

朋友圈战友圈请托,将人情关系凌驾法律

——公职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触犯哪些党纪国法?

【典型案例1】2007年孙小果案再审启动中,多个环节都有公职人员严重徇私枉法。为过立案关,孙小果继父李桥忠辗转委托战友,约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田波吃饭,两次各给田波送5万块钱;田波则为李桥忠出主意想办法。为过审判关,李桥忠和孙小果母亲孙鹤予向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梁子安行贿十余万元,并绕圈吃请送礼、找领导打招呼。再审启动后,孙小果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典型案例2】孙小果服刑期间,李桥忠和孙鹤予在监狱系统活动,操作违规减刑。因与李桥忠既是老乡又是战友,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不顾原则答应帮忙,招呼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刘思源与李桥忠一同吃饭;刘思源“心领神会”,并交代分管副监狱长“关照好”;多名监狱管理人员给予孙小果各种特殊待遇,为其违规考核计分、评选“劳动改造积极分子”提供便利,认定并非其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为“重大立功”表现,违法帮助其减刑。最终,孙小果共获减刑五次,实际服刑时间只有12年5个月。

纪法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触碰的是群众的心理底线,损害的是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社会对孙小果案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高度关注,表明了人民群众对惩处罪恶、坚守正义的热切期盼。孙小果被执行死刑,相关涉案人员全部被查处。涉案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最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19名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查清此案公职人员的徇私枉法,公平正义得以回归,也再次提醒广大公职人员,对手中的公权要始终怀有敬畏之心,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医疗欺诈,患者遭强行扣押被逼跳楼

强制消费,病人不交钱不让下手术台

——医疗乱象背后的这些收受贿赂、权钱交易,将受到哪些处分?

【典型案例1】深圳市原卫计委副主任刘堃收受贿赂共500多万元,很多是发生在他担任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局长期间。当地多家民营医院老板送钱给刘堃,来减轻或规避处罚。某民营医院老板黄忠文累计向刘堃行贿91万元,换取刘堃多次在执法自由裁量权上做文章,使原本应扣6分的违规行为,只扣2分并罚些款了事。

【典型案例2】深圳市原卫计委医政处处长廖庆伟和民营医院老板间同样存在权钱交易。廖庆伟利用手中掌握的审批监管权,为民营医院老板在医疗准入管理、医疗机构事项变更以及获取财政奖励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715万元。

纪法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贪污贿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一人管准入,一人管执法。廖庆伟和刘堃分别在民营医院监管最关键的两个关口同时失守,民营医疗领域乱象滋生可窥一斑。医疗欺诈、强制消费、患者遭强行扣押被逼跳楼、不交钱不让下手术台……种种医疗乱象不仅严重侵害患者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更暴露出医疗领域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刘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廖庆伟以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整治医疗乱象,方能维护患者利益,让群众放心就医成为现实。

心系人民,方能走出小我局限。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这些恶行为戒,勤勉做事,敢于担当,为守护民生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追剧也普纪法,明天咱们接着聊……(付筱菁)

(责编:扶婧颖、任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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