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3日09:3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在审理某干部向中央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关于“提供虚假情况并非出于主观故意,而是记忆出现偏差”的说法存在疑点。为进一步核对事实、完善证据,审理人员反复研究案卷材料,制定审理谈话方案,最终使当事人如实交代了提供虚假情况的主观动机。
为提升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该纪检监察组制作《审理阅卷笔录》《审理报告》《政务处分决定书》等14个文书模板,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案件审理工作规程,坚持凡案必审、查审分离,严格执行双人审理、集体审议以及由审理组向组长办公会议汇报案件等工作制度。针对审理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完善证据,案卷材料存在微小瑕疵等3种情况,分别规定了提出审理意见的方式和程序。
该纪检监察组在从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量纪、条规适用等方面对经手案件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审理谈话制度,坚持凡审必谈,同时加强与审查调查人员的沟通,了解当事人日常表现、审查调查难点等书面材料难以反映的活情况,防止审理谈话“走过场”,共同保障案件质量。2020年1至11月,该纪检监察组经审理已给予18人党纪政务处分。
此外,该纪检监察组还对驻在部门及其垂管单位近百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并根据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编写模拟案卷进行测评,以摸清底数、对症下药。(左翰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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